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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宇 | 中共“挺进东北”决策的落地

刘宇,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历史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博士抗战胜利后,东北成为各方瞩目的焦点。东北局势牵涉美苏对华政策、国共关系以及民众的期许,是战后中国政治走向的集中反映。在接收东北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得以占据先机,获取新的发展空间和竞争优势,与其战略运筹和贯彻能力密不可分。以往研究中,对中共“挺进东北”战略的关注,侧重于对该战略形成及执行过程的论述,相对忽视该战略出台前的筹划部署;对中国共产党进入东北后战略方针演变的探讨,重点关注中共中央与东北局之间的往复交流,一定程度遮蔽了同期东北根据地进行的基础性建设工作。中共“挺进东北”战略不仅具有高效性、务实性,而且具有系统性、连续性,既包括中共中央层面的战略谋划和调度,也包括实践过程中的方针调整,还包括在东北的战略展开,是一个相对完整的战略链条。本文拟在整体检视中共“挺进东北”战略基础上,重点考察战略决策落地情况,以冀为深化东北解放战争研究提供新的思考。一、中共“挺进东北”的战略布局与决策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进入尾声,中国东北以独特的地缘政治特点备受各方瞩目。在美苏协调战后东亚秩序的过程中,中国东北更是被讨论的重点。在中国国内,东北作为抗日战争爆发的起点,牵动着民族情感,同时也是影响战后全局态势演进的战略要地。中国共产党始终重视国际局势与革命实践的紧密联系。抗战爆发后,中国共产党密切关注国际格局可能产生的变化及其对中国战场的影响。特别是进入战略相持阶段后期,随着中国战场有利于我的态势愈发显现,中国共产党开始运筹战略反攻,思考如何应对抗战胜利后的局势变化。早在1942年,毛泽东就致电身处山东的新四军政委刘少奇,指出国民党在战后存在与共产党合作的可能,同时亦有内战的可能,为争取前一种可能,“须估计日本战败从中国撤退时,新四军及黄河以南部队须集中到华北去,甚或整个八路新四须集中到东三省去,方能取得国共继续合作的条件(此点目前不须对任何人说),如此则山东实为转移的枢纽”。中国共产党于抗战整体形势尚未十分明朗且自身仍处较为困难的阶段,即确定了政治上的“方针是极力团结国民党,设法改善两党关系,并强调战后仍须合作建国”,并开始预为谋划战后的战略立足点问题。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共同发表《开罗宣言》,申明战争目的在于“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美国为争取苏联参加对日作战,表示不反对其接管东北港口旅顺。1945年2月4日至11日,美、苏、英三国首脑在雅尔塔召开决定第二次世界大战走向和战后格局的会议。会议商定,苏联将在欧战结束后3个月内参加对日作战,苏联所提条件在日本战败后当予以实现。中国东北成为牵动战后局势的焦点。同期,中国战场的形势正发生着剧变。日军为改变各占领区彼此割裂的态势,贯通南北交通线,于1944年4至12月发动“一号作战”。此时,国民党除将军队部分精锐布置于鄂西、湘西拱卫重庆,以及维持印缅战场的一定攻势以外,并未将主要精力投入战场建设,而是将大部分军队置于中共根据地周围,致使国共摩擦迭起。据曾到过河南前线的花旗银行北京分行行长马特尔·霍尔(Martel
5月27日 上午 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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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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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永恒|史学研究的“碎片化”及其超越

胡永恒,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编审、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教授。近年来,史学研究的领域不断拓展,研究对象日趋多元,各类成果层出不穷。学科发展虽然呈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但“碎片化”的隐忧也随之而来,引发了众多学者的关注。一些知名的学术刊物曾就此问题组织笔谈,邀请学界精锐各抒己见,激起了广泛的回响。可以说,史学研究“碎片化”问题已成为史学界的一个理论热点。有意思的是,对“碎片化”的不满虽然随处可见,但也有不少“同情”的声音,有的学者甚至认为,“碎化得还不够”。这就说明,学界并未对此问题达成共识。因此,仍有必要仔细爬梳史学“碎片化”的概念、表现、成因、解决办法等问题,并对各种有代表性的观点进行盘点与检视,悉心辨析,去伪存真,以期推进这一关乎史学研究发展方向的重要讨论。一、何为“碎片化”在中国大陆史学界,关于“碎片化”的议论持续了至少20年。总体上看,史学“碎片化”是一个被抱怨、被批评的对象。不过,学者对这一概念的理解可能有所差异。“碎片化”的本义是指某种完整的东西转化为不完整的状态。史学研究的“碎片化”则意味着史学研究从整体研究走向碎片研究,论题细小、琐碎,缺乏宏大视野的观照和深层意义的阐释。在谈到史学研究的“碎片化”时,论者多会提到法国学者弗朗索瓦·多斯的名作《碎片化的历史学:从〈年鉴〉到“新史学”》。在这本书中,多斯批评了以勒华拉杜里、弗雷等人为代表的年鉴学派第三代学者,认为他们放弃了该学派前辈追求总体史的雄心,导致历史学的“碎片化”。这部著作的批判对象非常明确,即主要针对年鉴学派第三代,但也切中了西方史学发展中的时弊,因而引起国际史学界的广泛关注。在中文语境中,学者们对“碎片化”的感受与多斯有近似之处,但由于学术传统不同,所面临的形势和局面不同,所理解的“碎片化”又略有差异。有学者将史学研究“碎片化”的症状概括为三点:一是论题小而微,缺乏大关怀与大问题;二是论题细碎而零散,缺乏大联系与大序列;三是论题小而平面化,缺乏大理论与大阐释。另有学者认为,史学研究“碎片化”表现为只“满足于史料堆积,而缺乏对历史的思考,缺乏深层次的思维,轻视理论和整体研究的倾向”。综合起来,学者们所言史学研究“碎片化”通常指向以下三层含义:一是研究对象的零碎化。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史学界的研究重心逐渐“下移”,由聚焦于上层的革命、政治、军事、外交等主题转向中下层社会、民众、民间组织、日常生活等。这样一来,虽然史学研究的领域大为扩展,但也无可避免地导致研究论题的分散化、多样化、零碎化。有学者通过考察学术论文的关键词发现,从1998年到2007年,近代史研究领域出现频度较高的关键词达220个,论题呈现高度分散的样态。这与过去史学界惯于重大历史问题研究、热衷于探索历史经验与规律相比,形成了相当大的反差。“眼光向下”的风气所及,许多过去被忽视的人物、事件、问题以及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均进入了研究者的视野,甚至“一些诸如气味、想象、死亡、空间、梦、垃圾、屎、疼痛、疾病、姿态、眼泪、同性恋、手淫、食物、盐、煤、火、镜子、乳房、头发、内衣、厕所、戒指等过去不入历史研究者法眼的课题,现在都已成为新文化史家的关注对象与研究内容”。在很多学者看来,这些论题过于琐碎,意义甚微,偏离了史学正统,不过是一堆碎片。二是研究领域的日趋狭窄。史海无垠,史料浩瀚,史事纷繁,知无涯而生有涯,又适逢此知识爆炸的年代,史学研究者常感无奈,只能选择某一特定历史领域加以专攻。如对于中国近现代史,从鸦片战争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不过百余年,但“还是不得不进一步细分化,时间上分段,空间上分类,形成断代中的断代,专史中的专门”。研究领域的细分,虽是现代学术分工使然,但其负面影响也不可忽视。研究者若只关心自己的那“一亩三分地”,对邻近学科漠然无知,对同行研究漠不关心,就很难形成对历史的通贯认知,遑论“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三是研究缺乏系统性。就研究者个体而言,其研究随着兴趣转移和课题变化而飘忽不定,“东一榔头,西一斧子”,零敲碎打,不成体系。就学界整体而言,历史书写缺乏宏观的、系统性的理论框架,历史的内在发展逻辑隐没不彰,以致“通史不通”。而在过去,无论是帝制时期的王朝史观,还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居于主流地位的马克思主义史学,都有其一整套框架体系和理论阐释。比较之下,学者们对当今史学研究形成一种“碎片化”的观感,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历史研究总是要从“碎片”开始,进而不断拼缀、融汇成历史的全息影像。因此,“碎片”是无可避免的,甚至可以说,对“碎片”的研究乃是史学研究的基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的学者对“碎片化”表现出一定的宽容与同情。不过,“碎片”不等于“碎片化”,反对“碎片化”不等于否定“碎片”。关于这一点,已有多位学者申论。还有学者指出,“碎片化”有消极和积极两层语义:消极的一层,是指将物体打破,使之化为碎片;积极的一层,则是指先将物体打碎,使之成为待铸新物体必需的材料。而史学研究的“碎片化”,是其中消极一层的含义,即在将历史瓦解为无数碎片的同时,也放弃了历史研究的总体性目标。这是一个很有见地的看法。换言之,在史学研究“碎片化”的种种表象背后,有一个共同的主观要件,即对总体史目标的放弃。“碎片化”之所以遭到众人诟病,在于其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它不仅让研究者个人的学术研究事业误入歧途,“把研究者有限的精力和能力消耗在无数与历史发展主线无关,因而也与令人关心的种种问题无关的琐碎史事之中”,也导致史学研究在整体上遭遇危机,“研究领域的过于偏狭和整体史的严重欠缺,已经成为制约史学发展的瓶颈症结”。“史学家如果不关注重大的历史事件和基本的理论问题”,长此以往,“历史学就注定要丧失自己应有的精神境界”。史学研究的“碎片化”,其后果可能要比其他人文社会学科的“碎片化”更为严重。因为史学乃综合之学,过于“碎片化”之后,很可能将不复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而存在。另外,史学向来承担着鉴古知今的社会功能,而在走向“碎片化”之后,这一功能也将不断弱化和消解。总之,学界对史学研究“碎片化”的担心并非杞人忧天,应积极探索其出路。二、“碎片化”之成因要对史学研究“碎片化”的问题开出药方,不仅要明其症状,也要察其源流。史学的发展有自身的历史和规律,也需要追根溯源、由表及里。新中国史学发生巨变,乃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在1978年以前,史学研究中虽然不乏考据之作,但主流是对宏大问题的思考和对历史规律的探求。史学研究者多为关注政治史、革命史、军事史、外交史中的重要人物、重大事件(如近代史中的“三次革命高潮”“八大事件”),热衷于讨论宏阔的理论性问题。整体而言,史学界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有一个完整的理论框架和一整套自洽的阐释话语。这一时期史学界的风气,恰好延续了清末以来“新史学”寻求历史公理、公例的倾向,多数史学研究者致力于宏观的史学思考,热情地参与一些大问题的探讨,如中国史的分期、各时期的社会性质、早期资本主义萌芽等。但是,这一时期的研究出现了一个常见的弊病,即“以论代史”,那种内容空洞、游谈无根的文章到处可见。加之当时强调“政治挂帅”,有些人不惜歪曲史实、强词夺理,以迎合特定的政治目的,“影射史学”横行一时。这些现象极大地损害了史学的品格,也严重地玷污了史学的形象。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政治上、教育上、学术上的一系列拨乱反正,很多史学研究者逐渐摒弃了过去那种过于宏观的研究路径,疏远了那些宏大的史学论题,转而投身于具体的实证研究。翻检改革开放前后的史学论文可以看到,论题从大变小的转变十分明显。学者开始刻意回避那些宏大论题,而致力于解决一些具体的、实证的史学问题。至20世纪90年代,学术界出现“思想家淡出,学问家登场”的现象,史学研究也朝着“窄而深”的方向发展。但是,其时学界基本看不到关于“碎片化”的抱怨和指责,因为学者能从高谈阔论中抽身出来进行具体史事的研究,是一个明显的进步。真正使“碎片化”成为一个问题而备受关注的,是社会史研究的兴起。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社会史的崛起是中国史学界一个令人瞩目的现象。此前,以阶级斗争为主线的史学书写使得历史变得单调而干瘪,人们呼唤一种丰富多彩的、血肉丰满的历史。社会史研究乘势而起,它以“把历史的内容还给历史”为口号,迅速地在史学的领域开疆拓土。“举凡人口、婚姻、家庭、宗族、农村、集镇、城市、士农工商、衣食住行、宗教信仰、节日礼俗、人际关系、教育赡养、慈善救灾、社会问题等等均从社会生活的深处跃出而成为社会史研究的主要内容。”不过,如此一来,史学研究的论题渐呈高度分散之态,学界共同关注的问题也大为减少。史学研究的“碎片化”之讥,几乎就是与社会史研究的兴起相伴相生的。进入21世纪,社会史研究的发展势头不减。与此同时,随着中国大陆史学界与海外学界的交流日益频繁,以及大量史学书籍的译介,在西方方兴未艾的“新文化史”潮流也在中国史学界激起了层层涟漪。新文化史滥觞于20世纪70年代,它注重从文化的角度研究历史,关注的重点也是普通人、下层社会和日常生活。但它又不同于以往强调以社会科学方法治史的社会史,它更注重叙事的精彩与意义的构建。在追求“科学化”的社会史中,由于强调数据统计与分析,强调长时段的趋势与结构,历史人物、事件的重要性被消解,“人不见了”。史学研究也越来越像科学报告,枯燥乏味,魅力尽失。于是,关注人物、重视事件、回归叙事、注重作品艺术性的新文化史应运而生。可以说,它的出现是对过去长期居于主流的社会史、经济史、人口史的一种反动。新文化史喜欢关注小人物和日常生活,几乎成了微观研究的代名词。同时,它的研究领域又异常宽广,几乎包罗万象。因此,新文化史也很容易给人以“碎片化”的观感,以至于有的中国学者赴西方参加史学会议时,发现西方学者都在忙于研究“小”问题。当然,此处的“小”未必真的小,其研究对象看似琐碎,但“往往具有强烈的象征性,与更宏大的历史过程相联系”。不过,总体上看,新文化史难以摆脱“碎片化”的问题。在阅读国内外种种新文化史著作和论文时,也确实有“碎片化”的感觉。从当前国内学界的研究态势来看,新文化史仍处于上升势头,尤其是受到年轻学者的关注和青睐,可谓趋之若鹜。新文化史的“碎片化”背后,隐藏着更深层次的因素,即后现代思潮的影响。多斯指出,年鉴学派第三代追随米歇尔·福柯的理论,认为历史学应该放弃宏观综合,反对历史因果关系的研究,主张关注历史中的断裂、片段与瞬间,这就无可避免地导致“碎片化”。新文化史的兴起,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20世纪90年代后现代思潮的流行。后现代主义出于对现代性弊病的反思和批判,质疑史学的科学性,致力于解构史学的宏大叙事。但它在摧毁既有史学叙事体系的同时,并未能建立新的体系。在后现代主义的影响下,史学家对所谓的“大写历史”丧失了兴趣,放弃了对历史宏观演化及其规律的探求。这样一来,史学写作就以吸引读者为主要目的,什么有趣写什么。这也是导致“碎片化”的一个重要原因。还有一个导致史学“碎片化”的重要因素,那就是史学学术和教育的制度性因素。史学研究素来讲究厚积薄发,治史者须有相当的视野和积累之后,方能产出成果。而当今的学术发表机制和研究生培养机制,却要求研究者(尤其是青年研究者)迅速发表作品,这就无可避免地导致相当一部分研究者追求速成甚至急功近利。如,绝大部分高校规定,博士生必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通常是两篇)才能毕业,教师必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篇才能晋升职称。这就逼迫研究者在积累不足的情况下匆促上阵,简单地以“填补空白”为学术创新,而所谓“空白”,往往只是史学领域中的小问题或边缘问题。又如,多数高校在职称评定时,要求教师必须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级课题项目,这就促使研究者急于申请各类课题,不能按照自己的愿望形成通盘的研究计划,其成果也难免零碎而不成系统。另外,在史学研究生的培养方面,学生们“往往由专门学习直接进入专题研究,很少经过放眼读书的阶段”。由于知识的广度不够,学术视野尚未开阔,培养出来的研究者自然无法用整体眼光去观照历史,也无法去做“总体史”。三、超越“碎片化”史学界对“碎片化”的批评与抵制,实际上植根于一种悠久的治史传统,即从汉代司马迁提出“究天人之际,穷古今之变”到清末梁启超提出寻求历史公理公例,再到新中国成立前后马克思主义史学对历史发展规律的探寻,中国史家始终在追求一种贯通古今的治史境界。针对史学研究的“碎片化”,不少学者提出了因应之策。多数学者认为,应当加强历史的宏观研究,重视对历史的整体把握,重新探寻历史的规律和方向。有学者激情倡言,“当前的历史学必须往‘大’处走:关注大规模的社会变动、大规模的经济变动和大规模的思想变动”,“从而一扫当前史学那种一味求窄、求细、求小的拘谨姿态,把中国史学带入一个有长江大河般磅礴气势的新境界”。有学者明确提出了“贯通”的治史目标,并具体说明了达到这一目标所需的修为和努力。然而,史学研究要往“大”处走,或要追求“贯通”,落实起来殊为不易,需要研究者具备治史的雄心和深厚的学养。在现实中,具备这种素养的学者并不多见。不想做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但终究不是每一个士兵都能做元帅。研究者根据自己的禀赋和条件,量力而行,脚踏实地,做自己有能力驾驭的研究,也不失为一种务实的姿态;只是不能甘于抱守“碎片”,不能忘却对“大历史”的向往与追求。由于史学的“碎片化”主要体现在社会史领域,所以有的学者提出,应重新重视政治史,或者说回归政治史。“中国历史长期是以政治史为发展主脉;没有政治史的基础,很难对其他专门史有较深入的认识。”当然,社会史研究的推进也有助于政治史研究,只是前者无法替代后者。如社会史研究中的“地方史”研究路径,对重新解读政治史就很有帮助,但它“是从各自的地方性视野和脉络中来重绘这张地图的”,无法“建立起整体解释”,“拼贴出一幅整体的政治史图像”。还有一些学者开始从方法论层面思考如何克服“碎片化”的问题。有人提出,应该回到“年鉴”学派所倡导的“总体史”方法,“只要我们‘保持总体化的眼光’,进行多学科的交流对话,勇于和善于在具体研究中运用整体的、普遍联系的唯物史观,再小的研究题目、再小的区域研究也不会被人讥讽为‘碎片化’”。还有学者总结了三种克服“碎片化”的方法:一是综合法,即超越学科、超越断代,进行新的综合;二是理论法,即运用其他学科的理论进行史学研究,如“市民社会”“中层理论”“文化再生产”等;三是跨学科法,即用其他学科的视角来研究史学问题,或用史学方法来研究其他学科的问题。笔者认为,“碎片化”问题的实质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或曰“小”与“大”的关系。因此,可以考虑以辩证的眼光去看待和处理二者的关系。归纳起来,有如下两条路径:第一条路径是“由小及大”。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的,历史是由无数碎片构成的。历史碎片的研究有其价值,整体历史图像的呈现正是有赖于无数历史碎片的拼接与整合。但是,“碎片化”则是从根本上否定历史的整体性,也放弃了建构和把握宏观历史的努力,所以不可取。当然,否定“碎片化”,不等于否定“碎片”研究。“从微观入手,对历史材料进行条分缕析的精细研究,是把握大历史、解决大问题的必要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说,史学研究必须重视“碎片”,“碎片”不清楚,则历史的面目是模糊的,谈不上求真。进一步而言,对历史的种种阐释也需建立在坚实的“碎片”之上。“在不可靠的‘史实’之上,现在正运行着大量的推导、演绎、归纳,其结论也只能是不可靠的。”因此,重视历史的“碎片”,以无数可靠的“碎片”来“重建史实”,有其重要的意义。但是,史学研究又绝不能止步于“碎片”研究,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对历史进行总体把握和通贯理解的目标,须臾不可忘却。具体而言,“由小及大”又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就时间而言,从一个较短的时段到一个较长的时段,最后打通整个历史时段。由断代而通史,正是前辈史家治学的惯常路径。时至今日,计算机和数据库足以保存海量的史料,因此,对历史细节考证的意义有所减退,对历史的通贯理解才真正难能可贵。有学者断言,“将来史学的学术竞争的主战场将不是在断代史方面,而是在通史方面”,“由断代史走向通史,是一条正确的、高明的治史之道,也将是未来的史学大师成才之道”。二是就空间而言,从某些较小地域开始,逐个突破,最终拼接为一副较为完整的历史画面。如研究抗日革命根据地史,不妨从陕甘宁边区开始,再到晋绥、晋察冀、晋冀鲁豫、苏北、淮南等根据地,最后对全部抗日根据地均了然于胸,自能得出只研究单个根据地所无法得出的结论。三是就学科而言,不拘泥于某一具体学科,而是以问题为导向,不断跨越学科藩篱。有学者注意到,近年来各“专门史”致力于划清学科“边界”,而这些“边界”更多是人为造成并被人强化的,“不必画地为牢,株守各专门史的樊笼”。第二条路径是“以小见大”。所谓以小见大,或能从局部看到整体,“窥一斑而知全豹”;或能从某种迹象而推知事态发展,“一叶落而知天下秋”;或研究的小问题与大问题具有同构性,“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其实,多数反对“碎片化”者,并不反对微观研究,只是不满于一味地研究小问题而不能“以小见大”。确切地说,史学“碎片化”的要害在于它“以小见小”,没有将其研究对象置于更为宏大的历史中进行考察。如学者所言,“历史研究不是不可以细化和微观化”,但应“有大的问题意识,历史细节和微观的研究理当有助于解答这种大问题,有助于今人理解今日如何来和明日当如何行”。有学者总结自己多年的治史经验,提出“应该将碎片置于相互联系的、宏观的整体历史运动之中”,“在有了较为系统的研究之后,研究对象的整体面貌就较为清晰地呈现出来,我们就可以由碎片研究达到认识整体事物的目的”。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饱受“碎片化”诟病的新文化史,其研究者也常有“以小见大”的理论自觉。因写作《马丁·盖尔归来》而享誉世界的娜塔莉·泽蒙·戴维斯就认为,一部写得好的微观史“应该是一部有着自身深厚内蕴的研究,但同时也会揭示出与在它之外的其他进程和事件的关联”,“同时需要具备细节、证据和histoire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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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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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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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文艺批评】马睿,徐露|图像文化的新时刻:从视频论文的兴起到技术生态的拓展

Caméra-Stylo)中把摄影机视为特殊的“钢笔”,认为电影创作者可以像作家一样书写思想。此后,越来越多的电影研究用“论文”这种文字体裁来指称某些电影作品。雅克·里维特(Jacques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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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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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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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建昌|文学需要理论吗?

邢建昌,河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文学与(文学)理论的关系,表面看不证自明,深思则令人疑窦丛生。文学理论不就是关于文学的理论吗?这个答案貌似顺理成章,实则掩盖了文学与理论的深层关系。因为在这个答案里,作为定义项的文学不是一个自明的概念,不自明的文学概念同样需要得到论证。用一个需要论证的概念去定义一个同样需要论证的概念,显然是犯了逻辑上的错误。何况,在“文学理论就是关于文学的理论”这个陈述中,理论与文学的紧张关系也没有得到揭示。所有这些都需要我们重新确立文学与理论的问题意识。一、从文学与理论的紧张关系说起历史上,文学与理论的关系从来不是自明的。按理说,文学理论发生的根据即在于对文学的解释,理论是对文学的守护。然而,考察文学与理论关系的历史不难发现,理论在发展中不仅与文学没有达成一致性的默契,反而不断挑起事端,制造了文学与理论关系的紧张。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诗歌需要灵感,灵感具有迷狂的性质。诗歌无助于培养具有理性素质的公民,因此将诗歌驱逐出了他的理想国。柏拉图是理论(哲学)与文学(诗歌)紧张关系的肇始者。柏拉图之后,哲学家与诗人的论争绵延不绝,贯穿于文学批评的历史长河。按照美国学者马可·爱德蒙森的看法,论争似乎没有消停的迹象,如今,“文学的哲学批评占据优势”,“柏拉图的后裔显然获胜了”。马可·爱德蒙森困惑的问题是:“有哪一种知识探索像文学批评一样,起源于一种取消其探索对象的愿望?”马可·爱德蒙森指责理论习惯于高空作业,习惯于使用概括性的术语、一套固定化的词汇去分析作品,结果导致理论难以发现作品的独特魅力和一部作品区别于另一部作品的独特之处,理论对文学采用了一种非文学的处理方式。他希望消除自柏拉图以来理论对文学的敌意,寻找一种勇于接受批评与挑战的理论:我们现在称作文学理论的东西,在很多方面都来自于柏拉图对诗歌的敌意。本书并不打算废弃理论本身;它所坚持的是,文学批评的功能不应仅仅是把理论应用于伟大的作品,然后就把它放在那儿了事,相反,它应该允许反驳,事实上是创造反驳,以维护相关的作品,允许作品(想想利维斯)说‘是的,然而’。我们并不是要驱逐理论,而是希望有尽可能出色的理论,来向诗歌发出挑战。因此,本书要用理论所能激发的某些最具感染力的批评来衡量重要的文学艺术。在马可·爱德蒙森的心目中,理论应该能被反驳,应该具备“使文学充满活力的潜能”
202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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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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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牍研究】李洪财|从走马楼西汉简歧异干支谈汉初历法混用问题

李洪财,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副教授,“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协同攻关平台副教授,研究方向:出土文献与古文字。文献载汉初继承秦之颛顼历,但有学者发现汉代的很多历法材料与颛顼历并不全合。随着越来越多的新材料出土,丰富的月朔干支材料既让历表复原越来越接近“真实”,也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复杂性。1974年临沂银雀山2号汉墓出土竹简《七年视日》(前134,武帝元光元年),后一般称为元光历谱。此历谱百分之五十四的朔日干支与颛顼历相合,百分之七十七的朔日干支与殷历相合。也就是说,出土的汉初元光历谱说明汉初使用的历法既不是颛顼历也不是殷历。很多学者都试图利用这份新材料来复原秦至汉初历表,但各家最后得出的结果都有一些差异。影响较大的当属张培瑜《中国先秦史历表》(本文简作《历表》)。《历表》除了考订古六历的朔干支,还结合文献与新出材料制定了汉历。不过,随着出土材料不断更新,出现了很多与此汉历分歧的干支材料(本文称作“歧异干支”)。2001年周家台秦简历谱公布后,掀起了新一波秦汉历法讨论,但结果一如从前,仍然没有统一的认识。由于周家台历谱与《历表》存在差异,张培瑜根据这份新材料对秦至汉初历表作了修订,并直言道,很难找到一种合乎所有出土材料的历法。里耶秦简出土公布后,李忠林尝试用新材料对秦汉历法中的史料、置闰、后天数值等问题作深入讨论,全面梳理了秦至汉初文献中的干支材料,对一些歧异干支作了辨析校定,并制定了最新的秦至汉初朔闰表。各家历表复原的整体框架都在四分术之下,对于歧异干支材料和不合四分术的材料,采取排除或校正的办法。专注秦汉历法复原的学者虽各持己见,但使用的方法基本一致,差异主要体现在月朔的小余值上。随着越来越多歧异干支材料的出现,有些学者开始重新审视这些所谓的错误干支。比如陈伟提出汉代民间存在多个版本历法,“对于同时行用的历日存在的这些差异,学者多以为一方错误。其实,这里存在另外的可能。即这些大同小异的历日,是同时存在的不同版本。里耶简牍多为官府文书,其历日应具官方性质。而与之有异者,即如岳麓秦简二十七年质日、周家台秦简三十四年历表所代表的,则当是民间流行的版本”。笔者很早提出过秦汉时期“多种历谱共享,或实行另一种目前尚不明确的特殊历法”。陈侃理也提出汉代历法具有多样性的观点,“汉初郡国并行,诸侯国官方所用历朔就与汉朝不尽一致。民间更有多种历法同时流行……民间治历者众多,不同历法广泛传习,秦汉时代的实用历法当然也不可能完全统一”。还有,郭津嵩提出,“出土历朔中的歧异现象指向历法复原研究所依赖假设的潜在缺陷,同时也展现出秦汉社会时间秩序的多元性”。随着历法研究中出现越来越多的歧异现象,主张汉代历法多样并存已经成为一股新流。歧异干支材料虽然越来越多,但各批材料很分散,很难找到共性规律,无法从歧异材料本身去讨论。尽管陈侃理在《出土秦汉历书综论》中列举了传世文献中反映汉初历法多样性的材料,但数量很少,而且这些文献都是侧面的反映,并不直接。目前学界虽然意识到汉初存在多种历法差异,但这种认识还仅仅是就现象提出的推测,并没有具体有力的例证。走马楼西汉简或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新的契机。走马楼西汉简中有丰富的纪年干支材料,是目前出土西汉太初年以前汉简中纪年干支最多、序列最完整的材料,对研究西汉初期历谱的复原与历法行用问题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走马楼西汉简中的歧异干支材料,寻找其共性规律,可为汉初历法多样混用问题提供更加直接的参考依据。一、走马楼西汉简纪年内容中的歧异干支《走马楼西汉简的断代——兼谈草书的形成时间》(以下简作《断代》)曾对简中的纪年干支情况做过通盘考察,公布了这批简中的主要纪年干支内容,得出简中元年到九年与汉武帝元朔元年(前128)到元狩三年(前120)的对应关系,从而确定了这批简的断代。《断代》中已指出这批简存在很多纪年干支矛盾和歧异的地方。研究发现,这批简中很多的歧异干支是历法混用造成的,就此再作讨论。1.长沙国纪年和武帝纪年混用的情况《断代》说简中的元年、二年的朔日干支有些与元狩元年、二年对应,但当时受单一历法思维的限制,将与元狩年相合的内容当作巧合。后受宋少华《再论长沙走马楼西汉简牍的年代》(下文简作《年代》)启发,确定这两年的纪年干支中确实有元狩年内容。《年代》中举了邹水杰先生提供的两枚简,证明元年、二年的纪年干支中确实有武帝元狩元年、二年的内容。两简文如下:元年五月丙子朔乙丑,右仓昌敢言之:廷下长沙内史临湘书曰:遣令史农夫是丞相六年计栋〈校〉络〈缪〉长一牒。六年,长沙临湘少内禁钱计。付大仓右仓禾稼计,茹卵六石,受二石,合青笥二,合韦橐(0503)甲午□□廿日辛卯,率臣请下御史有臣昧死请制曰:可。二年十一月癸酉朔戊戌,大常平、丞祭下御史府承书从事。(0379+0391)《年代》已经指出这两枚简中“元年五月丙子朔乙丑”和“二年十一月癸酉朔戊戌”,与《历表》中元狩元年、二年的干支朔日相合,并指出简0379+0391中的“大常平”即《汉书》中的太常周平。《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元朔六年(前123)“绳侯周平为太常”,符合简0379+0391中周平任太常的“二年”只能是元狩二年。据此可确定0379+0391简的“二年”就是武帝元狩二年(前121),而非长沙国刘庸二年(前127)。由此可推知0503简“元年五月丙子朔乙丑”符合《历表》元狩元年朔日干支,也非巧合。这两枚简所用的纪年都是武帝纪年。按照两种纪年并用的思路再重新查证,发现二年中有一枚特殊简,简文如下:〼…………□书责二年十二月丙午□□案当辄上令以下(0043第一行)这枚简因残损严重导致简文不甚完整,但原简“二年十二月丙午”字迹清晰完整。查《历表》可知:元朔二年十二月戊寅朔,丙午在当月最后一日;元狩二年十二月癸卯朔,丙午在当月四日。即此简纪年内容归在元朔、元狩皆可。但按照文字书手和简文内容推测,当属于元朔二年(前127)。这种两可的情况提醒我们,以往根据纪年内容对汉初文物断代中,也可能存在这种两可的情况,只是没有对比参照无法发现。除了这三枚简外,其他元年、二年内容全部都与《历表》相合,即与二代长沙王元年、二年相合。比如简中多次出现“元年六月辛丑”,还有“元年六月癸卯”(0633),“二年四月丙申”(0006),都可与《历表》中元朔元年中的相应日期相合,而与元狩年的朔闰不合。由此可知,至少在元年、二年纪年干支中有中央和侯国两种纪年方式并用的情况。三年的纪年内容出现三种情况:(1)0796简中日干支与朔干支冲突,即辛未朔下不能出现壬戌。此简的朔干支与元朔年合,而日干支与元朔、元狩年朔日干支皆不合。(2)“丙申”与元朔年朔干支合,但“丙午”日,与元朔、元狩年朔日干支皆不合。(3)与元朔年朔干支不合,与元狩年朔干支合。从对照情况来看,三年的纪年内容也是中央与侯国纪年并用。而两者皆不合的情况,不排除属于其他历法的可能。另外简0399、0559中的“三年七月乙丑”,只与殷历、汉历的元朔三年七月己亥朔相合。五年的纪年问题主要集中在七月的干支朔日中。除此外其他月份的干支朔日都与元朔五年相合。按照《历表》元朔五年七月丁巳朔,元狩五年七月壬午朔。按照这两个时间核对简中七月的纪年干支内容各有对应。0079简,朔干支与日干支明显有冲突,即癸卯朔下不可能出现癸巳日,与0796简是相同情况。此简《年代》指出抄写有误,这个问题我们放在后面讨论。1372简本为两行,原简“五年七月癸卯”为第二行顶头书写。遗憾的是“卯”字正在残断处,下部内容缺失。若按照常见的“年+月+朔干支+日干支”行文格式,简中的“癸卯”可能也是朔干支。但无论是不是这种情况,癸卯都不可能出现在元朔五年七月。所以这枚简属于元狩五年(前118)。另外,《年代》指出走马楼西汉简五年纪年内容中的0054简也用中央纪年。具体简文如下:牒书郡出钱买置傅车柀韦?毋大农责及隃侈不称者各一牒,皆不宜……五年二月己丑朔丁酉,大农卒史熹劾……二月己亥,大农令当时敢言(?)郡大守卒人移诸侯相以弗令事移夬(决)敢告卒人〼此简下部断残,很多字迹磨蚀不清,但纪年内容都比较清楚。《年代》正确地指出“大农令当时”就是史书所载大农令“郑当时”。按照《汉书·百官公卿表》郑当时任期和简牍的断代限定,以及与《历表》干支朔日的核对,简中所记五年只能是元朔五年(前124)。虽然元朔五年与二代长沙王五年的纪年数相同,但《年代》指出此简为中央下发至各郡国的文书,其所行用的是武帝纪年。其说可从。据此可知,五年的纪年内容也是中央与侯国纪年并用。2.其他纪年内容中的歧异与矛盾六年的纪年内容中同样出现一个朔干支与日干支冲突的例子。简0428“六年八月庚辰朔甲寅”,庚辰朔下不可能有甲寅日。该年还出现同一个月两个不同朔干支的情况,即“六年六月辛亥朔癸酉”(0275)和“六年六月癸亥朔乙卯”(0508),前者与《历表》元朔六年朔日干支相合,后者日干支与朔干支矛盾,找不到合适的对应关系。七年纪年内容与《历表》武帝元狩元年(前122)的时间基本相合。有一枚简记“六年十一月庚辰”(0726),《断代》中标示此简释字存在疑问,今察原简红外和彩色照片,知此简当为“七年十一月庚辰”。二代长沙王七年为元狩元年,此年十一月己卯朔,庚辰为当月二日,故此简不存在歧异。八年的纪年内容大多与《历表》武帝元狩二年相合。但此年同样出现朔干支与日干支冲突的情况。简0416记“八年四月辛丑朔丁酉”,以辛丑为朔当月不可能有丁酉日,与辛丑最近的丁酉日当在上一个月的倒数第四天。不过《历表》这一年出现了闰月,这种错乱可能与闰月有关。八年内容中再次出现了两个月同一个朔干支的情况,即“八年十一月癸卯朔庚戌”(0134)和“八年十二月癸卯朔己巳”(0293)。后者与《历表》元狩二年十二月癸卯朔相合,前者仍然找不到合适对应。武帝时期与前者相合的只有元朔三年十一月癸卯朔。但这与“八年”不匹配,除非这个“八年”是指元光八年,但找不到相同例证。九年纪年内容大多与《历表》武帝元狩三年相合。这年再次出现了一个月两种朔干支的情况,即“九年四月乙丑朔丙寅”(0283),和“九年四月乙未朔”(0660)。前者与《历表》元狩三年四月乙丑朔合。查《历表》武帝时期“四月乙未朔”者,只有元狩四年(前119)是四月乙未朔,也无法解释“九年”究竟属于哪个序列的“九年”。此外,0176简“九年三月丁丑朔癸未”,原《断代》释文有误。其中“九”原简字迹并不是很清晰,仅见横竖笔画。走马楼西汉简0194简中有“七年三月丁丑朔癸未”,两者简文内容都是“不知何人纵火”案,可知“九年三月丁丑朔癸未”实际是“七年三月丁丑朔癸未”。原释文当纠正。综上查证,走马楼简中的历法内容至少存在中央纪年与侯国纪年两个序列。此外,还有不少纪年内容与这两者都不合,所以不排除还有另一种历法存在的可能。二、走马楼西汉简中歧异干支的内部规律1.歧异干支综合分析以往大多数学者将干支不合的情况视为书写讹误,但讹误大多存在偶然性,一般不具备规律性。如果这些歧异干支本身有系统,那么与《历表》相差天数也应该大致相同。因为即使历法体系不同,历法推算规律基本一致,两种历法起点或大小余虽有差距,但相差天数应该有一定规律。这些歧异干支与对应《历表》后的特殊情况有三种:第一种是自身记录中就存在日干支与朔干支的矛盾,即日干支不在简文所记朔干支下,“三年二月辛未朔壬戌”(0796)、“五年七月癸卯朔癸巳”(0079)、“六年六月癸亥朔乙卯”(0508)、“六年八月庚辰朔甲寅”(0428)、“八年四月辛丑朔丁酉”(0416)全属于这种情况。这5例与《历表》的相差天数没有相同规律,但“六年八月庚辰朔甲寅”(0428)日干支与汉历相合,朔干支与颛顼历合,揭示了这些干支的自身矛盾可能与两种历法混用有关系。第二种是朔干支在《历表》中找不到对应,“五年七月癸卯朔癸巳”(0079)、“六年六月癸亥朔乙卯”(0508)、“八年十一月癸卯朔庚戌”(0134)、“九年四月乙未朔”(0660)属于这种情况。第三种是日干支不在《历表》所记朔干支下,“三年四月丙午(0081)”属于这种情况。还可以看到,这些歧异干支基本处在闰年或之后,因此歧异与闰月可能有关系。“八年十一月癸卯朔庚戌”(0134)与“九年四月乙未朔”(0660)两例相差天数都是30天,这两例很可能属于另一种历法体系。下面就尝试用四分术推步法来证明这两例歧异干支是否存在内部规律。2.用假定小余值推演的办法看内部规律(1)历法推演的条件四分术下的历法计算要有五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地球公转一周的数值,即岁实是。第二个条件是月亮绕地球一周的数值,即朔策是。先秦两汉时期,虽然历法的小余值、月序、置闰等有差异,但所有历法都基本符合这两个数值,只有这两个数值符合,历法才不至于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月相不和、节气错乱等问题。第三个条件是计算起点月朔干支和大小余或每个节气的定点。知道了月朔干支就知道了起点日,知道了大小余就可以确定大小月。如果不知道月朔干支和大小余,知道每个节气的定点也可以推排历表。因为一个回归年分布24个节气,每个节气相隔。也就是每天一个节气。有了这个条件就能推得大小月。第四个条件是月序排列的问题,比如殷历以十二月为岁首,周历以十一月为岁首,到了秦则以十月为岁首。第五个条件是闰月放在哪里的问题。因为19年有7闰,这7个闰月放在哪里,直接导致月序变化。有的是岁末置闰,有的是在无中气月置闰。有了这五个条件,就可以准确复原历表,得到比较准确的月序、节气、闰月位置。在走马楼西汉简中,前两个条件可以确定。第四和第五个条件也可知,因为在走马楼西汉简1806中出现了“八年戊戌朔丙辰后九月”,所以可以确定十月为岁首,岁末置闰。四分术下都是19年7闰,所以置闰可参考《历表》。最后就是第三个条件计算起点问题。起点月的大小余和节气在材料中都没有显示,而且我们的目的是探索特殊歧异干支的历法体系问题,最终是为了确认这些歧异干支是否有自己独立的系统。所以要以歧异干支所揭示的数据为起点,其他已确立的历法体系数据就不能作为参考。通常的办法是通过假定小余值,再结合月朔点不断缩小取值范围。只有确定小余值的大致范围才能确定大小月的排序。下面就暂用假定值来尝试考察。(2)建立假定朔策值的推演与核对朔策是取一蔀76年940月的平均值(),也就是大余29,小余499。当小余满940,大余加一日,变成大月,不满940,就是小月。月小余值的取值范围介于[0,939]。大小余除了产生大小月变化,还有连大月的变化。我们假定起点月的小余是X。按照每月加推步,当X在[0,440]时,下月就是小月。当X在[441,881]时,下月就是大月。当X在[882,939]时,出现连大月。按照以上条件和规律,我们尝试以0134简“八年十一月癸卯朔”为中心,向前后推步。经过反复计算和调整小余值,演算结果与“八年十一月癸卯朔庚戌”(0134)、“九年四月乙未朔”(0660)完全相合。在没有改朔的情况下,以六十干支纪月日,当然存在干支重合的概率,时间越长巧合的情况就会越多。但重合的情况未必在朔干支上。能连续两年都有朔干支重合点,绝对不是偶然,巧合的概率非常小。由此可证明走马楼西汉简中所谓歧异干支也有自身的系统。八年、九年推演所揭示的历法既不与中央历法相同,也与侯国历法存在差异,我们暂称之为民间历法。走马楼西汉简中至少有三种历法同时并用。不过这里的中央纪年和侯国纪年除了纪年序列不同外,朔日干支大多可与《历表》对应,但这并不代表两者只是年序的差异。从《断代》所列的相合朔干支情况看,两个体系的月朔干支也有区别,有的月朔只与殷历合,有的只与颛顼历合,有的只与汉历合。如同殷历、颛顼历、汉历的差别一样,各历法之间年序上基本一致,但在朔干支上却有同有异。八年、九年推演所揭示的民间历法,在年序和置闰上也与中央和侯国纪年一致,但在月朔干支上有较大差异。三、汉初历法的中央与地方、多样与版本差异等问题的思考1.历法的中央与地方之别明末顾炎武《日知录》中说“汉时诸侯王得自称元年”,“不独王也,即列侯于其国中亦得自称元年”,并举了文献中很多地方自有纪年法的例子。走马楼西汉简元年到九年虽然出现了不同纪年序列,但主线还是长沙国纪年法。这不是“一种私家纪年”,它应该在封国内通行使用。中央纪年与侯国纪年虽然在序列上有区别,但所使用的历法应该保持统一,这在《断代》中的各年干支对比中已证明。上文分析结果证明,除了与中央统一的历法外,在民间还应有其他不同的历法流行。这种民间历法,与中央或侯国历法在排朔上有区别,但仍然符合四分术规律,很可能是一种流传于当地的古历。后世历法中就有类似的情况。邓文宽在整理敦煌历法文献时曾遇到地方使用独立历法的情况,“敦煌地方具注历日的闰月与同一时期中原历的闰月很少相同,朔日也不尽一致,常有一到二日的差别,若遇闰年则更多。这种差别何以产生,目前尚无法说明,因为迄今尚未获知敦煌地方历日编制的依据,但纪日干支连续性同中原历却十分一致,表明中国古来干支纪日法的连续性并未因地方自编历日而中断”。这里所说的历法差异与走马楼西汉简中的历法问题非常相似,都是干支编排形式基本一致,但是存在朔干支差异,而且也是遇闰年差异更大。上文所揭示的历法很可能就是这类民间历法,歧异干支有些也可能源自这类民间历法。这种历法很可能脱胎于古六历或者地方自编而来。当旧历法持续使用而不修订,加上窜入错误干支,这种历法就会与四分术规律抵牾。2.历法多样与混用问题前文已经说到,由于出土历谱中存在不少歧异干支,有学者结合文献中的一些证据,提出汉初多样历法的观点,但证据并不直接且缺少力度。现在用走马楼西汉简可以证明,汉初确实存在多种历法并存混用的情况。走马楼简中的混用情况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同一批材料中多种历法的使用。第二是同一支简中出现符合两种历法的干支内容。比如“三年二月辛未朔壬戌”(0796)、“六年八月庚辰朔甲寅”(0428)、“八年四月辛丑朔丁酉”(0416)的朔干支合于一种历法,日干支合于另一种历法,就是这种表现。第三是找不到一种适用于各年各月纪年内容的历法,比如五年的纪年内容中,八月的朔日只与汉历相对应。六年的纪年内容中,八月的朔日只与颛顼历相合。七年的纪年内容中,二月只与汉历相合。八年的纪年内容中,十一月的朔日与任何历法都不合。九年的纪年内容中,五月的朔日只与汉历相合。不仅是走马楼西汉简,银雀山汉简、张家山汉简也同样找不到适合所有简牍的统一历法。以前古六历无法解释出土文献的纪年问题,后来张培瑜先生根据出土历谱和相关纪年内容推出汉历,但随着越来越多有纪年信息的材料出土,很多纪年内容与汉历也无法完全对应。张先生也逐渐改变观点,指出:“恐怕很难找到一种使用平朔(不限定四分术)的历法能全部符合近30年出土的周家台30号墓、张家山247号汉墓和汉武帝元光元年历书的全部历日。”传世文献表明汉初沿用秦颛顼历。但各侯国与民间的用历习惯恐怕并不能随着朝代更替迅速改变。以现代人的用历习惯为例,官方使用公元纪年,民间农耕生产、生日宴请、结婚喜事等场合还有很多以农历为准。结合走马楼西汉简的纪年情况来看,至少在西汉武帝太初以前,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是各种历法混用的。正因为如此,才会出现用任何一种历法推算都无法得到统一结果的现象。已有不少学者看到历法研究中偏执一方的弊端,主张多角度看待历法材料中的特殊情况。但不宜用官方与民间不同版本之差来解释。我们比较赞同说民间有多种历法流行。以前这个说法缺少充足材料支撑,现在走马楼西汉简可以作为更加有力的证据。四、汉初历法的讹误与改朔问题的辩证1.关于“讹误造成历法分歧”的辩证早期的文献整理过程中,对歧异干支的态度常视为书写错误所致。这种观点在以前曾是主流,比如银雀山汉简、张家山汉简等汉初历谱中,也都存在歧异干支。过去有多位学者对这类历谱作考订,基本将其归结于干支误写,然后按照已知的历法推算,校订这些干支错误。即使在近些年的新出材料整理和历法研究中,仍然有同样的观点。通过走马楼纪年干支的情况来看,历法内容中的“错误”要分别看待,不能一概而论。一方面,对待歧异干支不能陷入已有历法体系的桎梏中,应保持历法体系存在差异的态度,不能轻言错误。尤其是官府文书行文要求严谨准确,偶然的讹误不可避免,但不会出现大量的讹误。当所谓的讹误数量越来越大时,便要考虑内因。以走马楼西汉简歧异干支而言,有些错误实际有内在规律。另一方面,虽然存在多种历法混用造成的误差,但不能简单把歧异干支全部归结为历法问题。如果能从多角度证明错误,有必要澄清错误。但证明错误不能简单以对照当下各种历表不合为主要依据,而需要更多内容、形式以及校勘学、文字学上的证据才能定论。比如走马楼“五年七月癸卯朔癸巳”(0079),宋少华先生根据简文内容、格式及文字学证据,再对比同类文书的时间特点,证明其为“五年十月辛卯朔癸巳”,论证充分有理。历史研究中没有准确的时间坐标,就会影响文献整理与进一步深入,所以在研究中仍需根据内容寻找合理的解释,否则研究内容就会缺少断代条件。2.改朔造成的干支歧异文献中常说到新王或新皇帝继位要改朔。如《春秋繁露·二端》:“故王者受命,改正朔,不顺数而往,必迎来而受之者,授受之义也。”但并未明确说改朔的方法。近些年新出简牍材料揭示了改朔的方法,刷新了对改朔的认识。张家山247号墓汉简历谱中记载高祖九年“七月丁酉朔”,但《汉书》中不只一次说到高祖九年“六月乙未晦”,知七月当为“丙申朔”,《历表》所示古六历也是丙申朔。就此差异很多学者用古六历和平朔推步证明张家山汉简记载有误。比如张培瑜论证云:汉高祖九年七月丁酉朔可确认是简误,应为七月丙申朔。因为:一是在唐以前,中国古历一直采用平朔,此处七月、八月两月连小,平朔推步是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的;二是《汉书·五行志》记载,“高帝九年六月乙未晦,日有食之,既,在张十三度”。这次日全食现代天文计算可以确认,由此可确知,是时实行历法的七月朔日的纪日干支不是丁酉是丙申。从实际天象和历法推步而言,上举论证没有错。但汉初日常用历和实历未必相合。对此简的朔日取舍,张培瑜在后来的文章中放弃了上举论证,将丁酉、丙申并存。近出胡家草场汉简《岁纪》中,有一条改朔的记载正可与此简相应。《岁纪》简18记载汉高祖九年(前198)“七月以丙申朔,朔日食,更以丁酉”。这是我们在文献中首次见到因“朔日食”而改朔的实例,更为难得是此改朔恰好与张家山汉简历谱完全相合。以此而言,以往之聚讼皆失之原貌。由此再度提醒我们,汉初历法研究不能固执于古六历与四分术推步。五、历法混用与行用问题的思考政府管理和文书运行必须有统一的时间标准,否则就会因为时间差产生各类问题。汉初既然存在多种历法混用,在文书记录和运行过程中就要面临历法转换问题。理论上说,政府管理必须有统一的时间标准,但在多种历法并行状态下,会不会造成历法转换的困难和误差,这是值得思考的问题。西汉初年号没有被使用前,纪年直书年数。对于地方侯国来说,需要转换的是中央新登基皇帝和地方侯国的在位年数。以走马楼西汉简为例,元年、二年、三年纪年内容中就是中央与侯国纪年并用,对于当时的文书经手者,如果不自动转换就会出现很多朔日干支的错乱。而对于不同历法日期的转换也应该如年数的转换一样灵活完成。如同现代乡下有些老人能快速准确地转换公历与农历一样,在苗历、藏历使用区也同样要这样转换,并不会因为历法多样导致很大的转换困难。多种历法要灵活转换,在转换中就容易产生错误,表3中第1到5例出现朔干支与日干支冲突的现象,应该就是书写者在历法转换中出现错误的表现。不仅如此,不同历法存在月朔和大小月之差,不同的历法统计日数就一定会出现差异,比如里耶秦简8-1450记载駋从廿五年二月辛巳到九月,除掉两天的病假,“定视事二百一十一日”。按照历表颛顼历秦始皇廿五年二月丁巳朔,辛巳日为二月二十五日,此日至九月结束总计213天,除去病假2天,正好211天。但若按照夏历则二月己未朔,辛巳日是当月二十三日,至九月结束为214天,除去2天变为212天。就会有一天之差。因此文献中出现日数不合的情况也许与历法并用有关,比如张家山247号墓中的《奏谳书》有如下一段记述:御史书以廿七年二月壬辰到南郡守府,即下,甲午到盖庐等治所,其壬寅挚益从治,上治它狱。·四月辛卯瞗有论去。五月庚午朔益从治,盖庐有资(赀)去。八月庚子朔论去。尽廿八年九月甲午已。凡四百六十九日。朔病六十二日,行道六十日,乘恒马及船行五千一百卌六里,痿(率)之,日行八十五里,畸(奇)卌六里不痿(率)。除弦(元)、伏不治,它狱四百卌九日,定治十八日。125—128以上诸简编连与释文采自《二年律令与奏谳书》。原整理者已经指出简中的“廿七年”是秦始皇二十七年(前220),并且“自二十七年二月甲午至二十八年后九月甲午共六百零一天,减去朔病及行道一百二十二天,得四百七十九天,与简文记日数相差十天”。这段简文就存在历法歧异的问题。如果按照《历表》秦始皇二十八年丁酉朔,此月不能出现甲午日。甲午日在丁酉朔的前三天。而且此年也无闰月。按照《历表》所记颛顼历推算,从二十七年二月甲午日到二十八年九月,共573日,除去122天朔病及行道,得450天。这与简文“凡四百六十九日”不合。即使以二十八年有闰月计算,闰月也只能是丙寅朔,到甲午日最多28天,总计600天。除去122天病及行道,最后得479天。仍然有10天之差。这里虽然记录的是秦始皇时期的案例,但其中的日期统计之差应该与历法差异有关。历法转换除了带来统计上的误差,还会带来文献解读的问题。比如海曲汉简中有“天汉二年城阳十一年”的记录,有学者将传世文献和出土材料对读后得到的结果是:“《汉书·诸侯王表》,第五代城阳王惠王武是汉武帝元封三年嗣,天汉二年当为第五代城阳王惠王武十年,现在看来,或是第三十八简‘天汉二年城阳十一年’书写有误,或是《汉书·诸侯王表》记载有误,目前还难以定夺。”从走马楼西汉简历法内容来看,海曲汉简的一年差,既不是书写之误,也不是记载之误,其实是历法转换的问题。同类问题,早在睡虎地《编年记》(或称《葉书》)中就已出现。黄盛璋已经做出了很好的解释,可参看。综上所述,本文通过对走马楼西汉简中的歧异干支材料,共论证如下几个问题:第一,重新清理了走马楼西汉简中歧异干支,纠正了过去的一些误判,并证明简中多年干支内容存在中央与侯国纪年并用的情况。第二,通过假定小余值的办法,证明走马楼西汉简中可能存在区别于古六历或汉历的另一种历法。第三,综合走马楼西汉简歧异干支的规律和表现,提出汉初历法的中央与地方之差,并再次讨论历法多样混用情况下的研究方法问题,提出汉初历法研究应摆脱古六历和四分术推步的单线思维模式。第四,结合汉初历法的多样混用证据,再次讨论以往历法研究与利用过程中“讹误造成历法分歧”的观点,提出辩证地看待所谓的“讹误”,应该尽量寻找其内部规律,注意多角度寻找证据,不轻言书写错误,并分析了改朔造成的干支歧异,以证明汉初历法的复杂性。第五,针对历法多样混用状态下,可能产生行用问题,讨论了历法转换和文献解读歧异现象,提出多种历法转换没有很大困难,但历法多样会带来日数统计和文献解读的差异。汉初历法存在中央与地方之别,并有多种历法混用的现象,那么过去研究汉初历法的方法就需要反思。以往在使用历法材料时,常以古六历为参照,以一方为基准,或者以自拟的一套算法为准,用一方校对另一方,未将中央与地方的地域差异及多种历法混用现象作为考察因素。现在看来,应改变汉初历法体系单线研究的思维模式,多角度看待干支歧异现象。出土纪年材料越来越丰富,但汉初历法的差异现象越来越多。如果一味地限于单一历法思维去研究,恐怕无法摆脱平衡各朔干支的纠缠,不利于历法研究的推进。本文原载于《社会科学战线》2022年第4期责编|于凌网编|陈家威
202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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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牍研究】邬文玲|走马楼西汉简所见赦令初探

二是“亭长黄襄坐捕人首匿案”。走马楼西汉简中有一桩关于亭长黄襄因抓捕女子阳都犯藏匿罪的司法案件,不过留存的相关文书资料不多,从内容来看,其中0215号简和0815号简可以编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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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牍研究】陈松长,陈湘圆|走马楼西汉简所见长沙国职官建置论考

陈松长教授陈松长,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教授,“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协同攻关创新平台教授,研究方向:出土文献与秦汉史;陈湘圆,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博士生,专业方向:出土文献与古史研究。1995年易图强结合古文献资料和出土印章材料,从王府官系统和县级基层官系统对西汉时期长沙国的职官建置情况进行过初步考察。近年由于走马楼西汉简的出土,丰富了我们对西汉武帝时期长沙国职官设置的认识,如宋少华在《长沙市走马楼西汉古井及发掘简报》中对走马楼西汉简所见职官与官署均有例举性的讨论,陈松长、刘国庆、王博凯也曾分别对走马楼西汉简中出现的“将田”“具狱史”“采铜”等职官或官署做过讨论。可以说,走马楼西汉简为我们复原西汉武帝时期长沙国的职官建置提供了宝贵的资料。一、长沙国的王国职官设置《汉书·百官公卿表》载:“诸侯王,高帝初置,金玺盭绶,掌治其国。有太傅辅王,内史治国民,中尉掌武职,丞相统众官,群卿大夫都官如汉朝。景帝中五年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天子为置吏,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大夫、谒者、郎诸官长丞皆损其员。”从走马楼西汉简的记载来看,西汉武帝时期长沙国的建制是“三府主事”,“三府”分别为长沙相府、长沙内史府、长沙中尉府。1.长沙相府《后汉书·百官志》载“皇子封王,其郡为国,每置傅一人,相一人,皆二千石。本注曰:傅主导王以善,礼如师,不臣也。相如太守。有长史,如郡丞。”西汉时期,各诸侯国皆置有一相,秩为二千石,且设有长史。走马楼西汉简中有关“诸侯相”“相府”“长沙相”“相史”等与“长沙相府”直接相关的简文共计有34条,其中较为完整的简文有22条,其余皆为残片。这些简文,出自走马楼西汉简多个案例,如“无阳乡啬夫襄人敛賨案”(简称“襄人案”)、“卯劾僮诈为书案”“长沙临湘少内禁钱计误脱案”(简称“禁钱计误案”)、“赢等木殴烻年案”等。从这些案例中,我们大致可知长沙相府的职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主理长沙国与他郡的司法案件。长沙相府吏员参与联合办案、拟写司法文书报告,再由长沙相府做出最终判决。如“卯劾僮诈为书案”中,长沙相史驾与武陵郡守卒史纵、辰阳令史野共同审理此案。再如“襄人案”中,相史与无阳长共同参与该案对於铁、方风以及工期之母地的讯问等。简1:四年五月甲子朔庚寅案事,长沙相史驾、武陵守卒史纵、辰阳令史野劾。六月丙申案事,长沙相史驾、武陵守卒史纵移辰阳,以律令从事,言夬(决)相府。/相史驾、卒史纵(0046)其二,保存长沙国与他郡的司法往来谳狱文书。如“襄人案”的最终审判结果和谳狱文书都要移交至长沙相府,如:简2:五年三月己未朔丁丑,长沙相史倚案事劾。三月丁丑,长沙相史倚案事,移无阳,服捕,以律令从事,言夬(决)属所,献(谳)相府。/相史倚(0047)其三,核查长沙国所辖属县人口户籍、物资数目等。属县的计簿文书均需上交至长沙内史府,内史府负责归总,而长沙相府则负责数据的核实比对,也就是所谓的“校”。经由“校”这一行为后,如若出现与计簿所载数目有所出入的情况,则会以“缪书”的形式记录,再追责至主事吏员。简3:〼国都乡户隶计,受长沙国临湘都乡户隶计大〼入校长沙相,弗上,是服处实入所,以律令从事。(0520)简4:橐二,弗计,在四月丙辰赦前谨以缪书,上谒元年,谒言相府,敢言之。(0124)长沙相府的职掌当然不限于以上三点,但有限的简文记载多少说明这一时期诸侯王国相的职能主要在于辅王执政,而不是行使其行政职权,如:简5:〼年三月甲戌,南郡大守充国□□卒史□□书□□〼(0429)简6:二年(?)四月(?)己亥,南郡大守充国沅〼(0430)简7:五年八月戊申,狱史□□书案:充国迁为长沙相,狱(?)〼为内官令,罢室为武库丞,狱属少府,执为车府丞,狱属太(?)〼(0044)汉初,诸侯王国的相经历了几次更名,从高祖时期的“相国”至惠帝元年(前194)更名“丞相”,景帝中元五年(前145)“更名诸侯丞相为相”。长沙相府由长沙相主事,走马楼西汉简的司法文书中出现过长沙相充国,他在二年三月、四月时,曾任南郡太守,五年八月时,迁为长沙相。由此可知,《汉书·孔光传》中所载“诸侯王相在郡守上”并非虚言。从走马楼西汉简中可知,长沙相府一共出现四位长沙相史。一位名驾,出现于四年五月、六月。一位名倚,出现于五年三月。一位名绮,出现于八年五月,绮同时还是太子傅。还有一位名昌,职官名全称为“丞相史”,出现年月不详。西汉景帝中五年,更名诸侯丞相为相。据此可以推断,“丞相史昌”应是简文中所记最早的一位长沙相史,他应比“相史驾”任职的“四年五月”更早。王国相府设有属官,《汉书》中载有长史、少史、从史、舍人、相掾。走马楼西汉简中既有长沙相史,也有长沙少史,如:简8:买金一斤□史少史烻年、客夫告卒史助曰:县相偿之,□所盗赋臧六百以上,丞相史昌、长沙少史守卒史助劾,皆不审(?)(0425)简文中“丞相史昌”与“长沙少史守卒史助”一前一后同时出现于一份文书中,据此可以推测,走马楼西汉简中所载“丞相史”“长沙相史”“相史”很有可能就是“丞相长史”“长沙相长史”“相长史”的省称。长沙相府所处理的司法案件中,相史与少史、卒史共同负责具体的司法审讯、判决以及谳狱文书的记录、收发等。除长沙相史、长沙少史外,相府属吏还设有“门下亭长”。走马楼西汉简“男子赢等木殴高成烻年狱”案中,临湘高成里烻年被赢与其弟基望木殴后,烻年前往临湘县廷状告二人,临湘县廷未能捕得赢与基望,因而即刻派人将情况上报给相府门下亭长。该案现存简数较少,残断严重,内容不甚完整,案情发展不连贯。但从中也能知晓,相府设有门下亭长,协助临湘县廷办理案件,追捕罪犯。相府门下亭长参与其辖区内的罪犯抓捕行动。2.长沙内史府《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内史治国民”,《后汉书·百官志》又载“内史主治民”。诸侯国内史主治民,职能范围较广。《汉旧仪》载:“国中汉置内史一人,秩二千石,治国如太守、都尉职事,调除吏属。相、中尉、傅不得与国政,辅王而已。当有为,移书告内史。内史见傅、相、中尉,礼如都尉。”内史由汉中央所置,秩二千石,其职权与郡之太守、都尉相当,有置吏权、调除权。相、中尉、傅的地位虽高,却不得参与国政。在西汉武帝时期诸侯国三府中,内史府职权当为最盛。走马楼西汉简中含“内史”的简文有36条,内容较为完整的简文有22条,其他十余条均为残断简。经初步整理,这些简牍分别被收入多个案例,如“襄人案”“便移五年计书误案”“禁钱计误案”“临湘吏言案行廷狱与治囚等事书”等。从这些案例中,我们大致可知,西汉武帝时长沙国内史府的职能有如下几个方面。在日常政务上,撰写发往长沙国所辖直属机构与界内属县的日常行政文书。在物资调派上,接收长沙国所辖属县机构发往汉王朝中央机构的物资报告,以计簿或校券等文书形式,如临湘县少内输送五年、六年调茹卵、象骨等至大仓、大医,同时向内史府报告,参见“禁钱计误案”。长沙国所辖县级机构与汉王朝中央机构的所有物资往来文书应当需要向长沙内史府报备留底,每份计簿、校券类文书至少是三份或以上,还有一份和物资同时移交至汉王朝的中央机构,如:简9:五年四月戊子朔戊子,误敢言之:倚相输五年调茹卵十三斤、象骨一斤大医及所以饬物,并为一,谒关内史府,移少(0618)简10:六年四月壬子朔乙卯,少内佐监敢言之:谨使令史农夫奉输六年调茹卵大仓及所以盛饬,并为校券一,谒关内史府,移大仓,令官定以物如校,受长沙临湘少内禁钱计六年,问计官名所上校二(0187)在长沙国与汉王朝的物资输送中,内史府不仅需要文书留底备案记录,同时直接参与属县的物资输送行动。长沙内史还是长沙国属县物资运往汉王朝中央机构的主事官,如:简11:〼四月乙卯,长沙内史齐客、南山长行守丞移大仓。/卒史扩、书佐丙。〼六月癸亥,大仓令正里、丞万年谓右仓:下真券一,以律令从事。/令史福(0507)在司法审讯上,接收、处理来自他郡或侯国对长沙国辖县的劾文书,同时参与人口统计、户籍管理、狱政管理、赋税征收、蛮夷管理等多方面的司法审讯与判决。如“襄人案”中涉及无阳地区蛮夷的赋税征收问题,最后案件交由长沙内史府来判决。“便移五年书计误案”中,长沙内史卒史乙也直接参与司法案件的审讯和记录。长沙相空缺时,内史代行长沙相事,如:简12:令事相史以缪出入计者,毋上校,书到言胜(?)依衣□□□三月庚午,长沙内史齐客行长沙相事,□长如行长史事告内史□□印移(0216)长沙内史府的职能涉及长沙国及其所辖属县的多个方面,对内多体现在日常政务上,如赋税征收、司法审讯、蛮夷治理、狱政管理等。对外尤其体现在主持长沙国属县向汉中央机构的物资输送。长沙内史府的高效运行有赖于内史府每个职官分工合作、积极配合。长沙内史府由长沙内史主事,走马楼西汉简所见长沙内史有齐客、充。除内史外,长沙内史府还设有丞,走马楼西汉简中就有丞尊、丞寿。内史府属吏有卒史、守卒史、书佐等。由于内史府事务繁多,而吏员建置又较少,故长沙内史府多见由其他长吏守丞或行丞事协同内史办理事务的情形,如简0175“长沙邸长始守丞”、简0507“南山长行守丞”、简0530“舂陵长始守丞”、简0335“南阳长建行丞事”等3.长沙中尉府走马楼西汉简含“中尉”的简文共有15条,其中完整简牍8枚,残断简7枚。长沙中尉府相关文书相较于长沙相府、长沙内史府的记载略少,走马楼西汉简中仅有“乘之案”“便移五年计书误案”“临湘吏言案行廷狱与治囚等事书”与“长沙中尉府”直接相关。传世文献中,诸侯国中尉的职掌为“掌武职”“备盗贼”,王国中尉府负责维持治安、督察军吏。走马楼西汉简中对“长沙中尉府”的职掌记载主要体现在维持长沙国治安,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督盗贼。督盗贼是长沙中尉府的一项日常政务,
202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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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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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恒进,蔡天琪|人的意识可以“上传”吗?

蔡恒进教授蔡恒进,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教授;蔡天琪,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博士后。一、引言意识与智能的起源,不仅是一个哲学问题,也是人工智能(AI)需要突破的关键点,更是关系到未来人类政治能否延续的社会治理问题。只有在厘清意识问题的基础之上,才有可能探讨意识上传给机器的可能性与实现路径,跨越人机意识差异的鸿沟。有学者认为,非人身性的意义生产工具(具体的人工智能机器系统)不足以充分表达人身性的人脑和口语系统之意义,体现了人的存在的有限性,而人又通过不断改进和发展这种生产工具的无限过程来超越这种有限性。也有研究者认为现在对科技发展预期过高但对人类发展估计过低,需要追认人类的复杂性,探析其程序化的限度。实际上,人类的复杂程度并不足以构成机器难以超越的高墙。“基础模型”(Foundation
2022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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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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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敬飞|东汉郊祀新论

牛敬飞,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研究方向:魏晋南北朝史、古代礼制史。元鼎五年(前113)汉武帝立甘泉泰畤之祀,开汉代郊祀礼之先河。平帝元始年间历经数次兴废,王莽为汉家确立长安南北二郊。其制有天地合祭与分祭,即于孟春正月上辛日或上丁日“天子亲合祀天地于南郊,以高帝、高后配”,“以日冬至使有司奉祠南郊,高帝配而望群阳,日夏至使有司奉祭北郊,高后配而望群阴”。据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建武二年(26)光武帝“采元始中故事”在洛阳建南郊坛,此后北郊、五郊诸礼亦参照元始故事,东汉郊祀制度承袭王莽元始仪似成定论。
2022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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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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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琼|阿比·瓦尔堡的幽灵学

这一异国情调的装束,现在初看之下就像艺术家个人异想天开的产物,而实际上它的源头在于仍保持着生命力的宁芙类型的传统;而这转而又因为15世纪想要赋予古代形象可感的形态这一欲望而获得了自身的艺术存在。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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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素梅|科学与哲学在哪里相遇?

成素梅,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以卡尔纳普等人为代表的逻辑经验主义者虽然在量子力学成熟时期创建了第一个科学哲学流派,并奠定了尔后科学哲学的论域空间,但他们在拒斥形而上学和倡导观察与理论二分等主张中,所理解的科学依然是经典意义上的科学,他们将科学发现排斥在哲学研究范围之外的做法,使哲学远离了真实的科学实践过程。然而,科学哲学家的研究方式及其成果与科学实践的分离,并不等于哲学本身远离了科学,同样,当前的科学教育设置中对哲学的远离,也不等于科学本身远离了哲学。事实上,当代科学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不论是基于数学模型的理论物理学,还是依赖于技术的实验室科学或工程科学,都与哲学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本文试图立足于量子论的发展史,尝试对“科学与哲学在哪里相遇”这个宏大议题作出一种可能的回答,希望这种回答有助于促进当代科学哲学的转型发展,有助于体现科学与哲学之间的相互依存和互动演进关系,更重要的是,揭示在交叉学科时代加强对理工科学生进行科学技术哲学教育的迫切性与必要性。一、科学与哲学相互远离的学科背景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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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来|人文社会科学的功能及其限度

贺来,吉林大学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暨哲学社会学院教授。马克斯·韦伯去世已过100周年。韦伯在世时虽然已声名显赫,但其学术思想在去世之后一度沉寂,乃至被人遗忘。二战之后,韦伯的著作和思想被再次发现,“韦伯热”成为国际人文社会科学界的重大事件。改革开放以来,韦伯的思想和著作越来越得到中国学术界的重视。综观以往研究,人们更多地关注韦伯关于新教伦理与近代资本主义起源、中西文明比较、理性化与官僚制度等方面的思想成果,而对他关于人文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深刻哲学内涵的挖掘,虽然有所讨论,但仍显得相对薄弱。韦伯关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的思考,构成其社会学、经济学等具体研究工作的理论前提,是韦伯整个理论思想体系中最富有哲学内涵的部分。本文不拟对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具体内容展开面面俱到的梳理和阐释,而是试图从一个特殊的角度,揭示其人文社会科学方法论最具革命性的一面,即他对人文社会科学的功能及其界限的深刻自觉。一、“终极意义”与“经验认识”区分的哲学考量在韦伯对于人文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思考中,有一个与现代以来很多人所禀持和信奉的观念有着重大不同的基本立场和观点,那就是强调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应自觉地把“经验认识”与“终极意义”区别开来,强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任务是关注“经验性事实”并给予其“阐释性的理解”,而非证明某种终极价值和意义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在二者关系中,个人价值信念应服从于对经验性事实认识而不是相反。因此,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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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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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慧|当前国外价值观教育的现状、特征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基于全球十国价值观教育调查

言20世纪80年代,国际学术界兴起了跨国别跨文化的价值观教育调查和比较。其中影响较大的要属美国学者罗纳德·英格尔哈特(Ronald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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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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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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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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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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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研究】程民生|宋代色彩社会发微

程民生,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研究方向:宋代文化史。无论从哪个角度说,历史都不是黑白的而是彩色的。色彩是眼睛看到客观世界的主要外在形式之一,是一种涉及光、物与视觉的综合现象,以及认识客观事物及规律的重要途径。色彩可分自然色彩和人文色彩。大自然自身万千色彩,是物质的存在方式之一,是色彩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在人类社会中,自然色彩由人感知和定义,并根据人类的审美需要予以利用、改变、创造。在中国古代礼乐文明中,人文的色彩不是自然表现,不能任意使用,而是被严重地政治化,存在再分配的制度,有着贵贱之分的礼教等级,对应着相应的自然和社会现象。人文的色彩,包括人对自然色彩的感知和文化色彩、经济色彩、军事色彩、政治色彩等。古代对色彩的重视远大于现代,礼乐文明中的色彩规范与运用,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历史中发挥了很大作用。对此,艺术学界在某些方面已多有关注,史学的研究似很少涉及。与历史的多姿多彩一样,历史学也应是多彩的。现以宋朝为例,试聚焦这一重要视点,以求指教。一、宋人的色彩概念色彩观念来自远古,进入文明时代后逐渐发扬并规范,人们给予高度的重视和广泛的运用。色彩在宋代社会历史中,远远不仅是美术术语,而是在各个层面、各个行业都发挥着光彩。沿袭文化传统,宋人把颜色分为正色和间色两种。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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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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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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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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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同舫|技术进步与正义困境

刘同舫,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正义问题关涉着人的生存实践方式和社会价值旨趣,落实在现实生活中的正义问题上往往体现为正义困境,即正义价值的承诺和正义价值的实现形式之间不一致的情形。正义困境伴随人的存在样态的历史变迁和社会结构的变动而纷呈于不同的场域。正义困境的多样表现与不同阶级对正义的差异性理解密切相关,社会分工推动形成了带有鲜明阶级差异性的正义观念,不同阶级的正义观念反映了各自独特的生产能力和利益需要,正义困境在不同的正义价值诉求及其物质力量的博弈中形成了复杂的表现样态。尽管正义困境的场域在不同阶级对正义观念的独特理解和运用中不断发生改变,正义困境的阶级性和意识形态形式逐渐凸显出来,但正义观念本身内蕴的对人的自由本质和劳动实践的深层关怀却未根本变质,而是始终深嵌于历史发展之中,私人领域形成的正义观念与公共生活确立的正义价值形态之间的矛盾成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中的重大挑战。技术进步的自主性使得正义困境的场域发生了转化,人类基本生存领域中的正义困境逐渐转化为生产领域的正义难题,并构成现代人生存发展的根本矛盾和自我反思的聚焦点。技术进步具有辩证性,它激发了人类劳动的潜能和物质生产力,致使劳动正义与资本正义、经济正义之间的冲突显示出来并得以自行化解,但正义困境的原初矛盾仍然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技术进步下劳动正义如何在资本增殖和经济利益发展盛行的时代保持自身,构成了现代人寻求合理生存方式与确立正义价值形态的题中应有之义。01正义困境的原初矛盾: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的纠缠人类历史进入文明社会以来,正义一直被人们视为基本的价值追求,是维持人类社会生活有序性的基本伦理信念。正义价值的理想形态受制于不同时代人类的生存方式及社会结构,必然与现实的正义形式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具体表现为社会生活中正义价值之间困境的发生与显现。现实生活中诸多正义困境得以发生和突显的根源在于:公共性伦理规范的缺失、利益需要的差异和个体价值标尺的独立。在生产、交往实践范围不断扩大之际,而社会整体运行的公共性权威尚未确立的境遇下,人们基于生存需要和分工的依附性形成了横向联合的社会关系,而不同的社会主体倾向于塑造迎合自身利益需要且彼此独立的价值准则。如果将正义困境的变化与人的个体生活、社会公共生活方式联系起来进行考察,现实生活中正义困境的产生可进一步被理解为社会关系中非正义性因素的集聚与彰显。这种非正义因素的聚集必然阻碍社会制度和公共秩序的正义化进程,势必造成社会正义关系难以建构、社会正义秩序无法维持等问题的恶性循环,这迫使人们思索正义价值观念本身存在的严峻问题:作为一种伦理道德规范的正义价值能否在多元的社会条件下获得普遍认同和遵循?能否成为社会共同体交往原则和基本制度的建构依据?笔者认为,政治正义的理念是伦理正义的价值观和社会正义的秩序间的中介,社会的正义困境本质上是伦理正义原则的运行与政治正义理念稳定发展的关系难题。这一关系难题与人类社会的生存发展密切相关,对理解正义困境具有原初性和基本性的意义。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通常在相互比较中对社会的现实正义问题做出诠释。早在古希腊时代的哲学视域中,伦理正义已蕴含了政治性向度。作为古希腊正义观的集大成者,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提出了“伦理正义”的两层意涵:正义的总体性和具体性。他提出的正义“总体性”旨在说明正义在伦理的德性中居于首要地位,构成其他一切德性观念的基础,是“使人做事公正,并愿意做公正的事情”;正义的“具体性”指的是保障“总体性”得以实现的策略,包括分配正义和交往正义等基本内容。在对如何坚持伦理正义观念并保持古代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稳定运行这一问题的回答中,亚里士多德对“政治正义”的概念给予阐述,认为“人类由于志趋良善而有所成就,成为最优良的动物,如果不讲礼法、违背正义,他就堕落为最恶劣的动物”。政治正义具有强烈的伦理性色彩,最终是为了使政治制度的“外在善”与伦理德性“内在善”保持根本上的一致。亚里士多德所阐释的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概念之所以受到重视并在后世探究中得到延伸,不仅因为其正义思想对现实实践维度的关注,更在于其对两种正义的辩证关系的把握。亚里士多德提示我们,两种正义观在现实生活中的对立统一具体体现在理论目标、功能和实现过程上。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的矛盾纠缠在理论目标上表现为二者彼此独立却又相互渗透。正义的内在矛盾实质上是理论预设目标与其现实贯彻之间的偏差,把握正义目标的设定、运行是审视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矛盾关系的先决条件。其一,伦理正义旨在以伦理道德的方式确保个人在公共生活中的权利与义务得以指认和维护,并最终建构个体的德性与社会共同交往的“公共善”之间相契合的正义关系。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具有伦理的政治性特质,他从总体德性的角度突出正义的首要地位,指出在德性伦理上的正义具有双重目标:一是使人“做事公正,并愿意做公正的事”;二是“产生和保持政治共同体的幸福或其构成成分的行为”。伦理正义最终关切共同体中的个体德性能否发展成为与“公共善”相契合的正义价值,是以契合与整合公共德性为价值诉求的。其二,政治正义旨在通过构建政治共同体以建立合理正当的社会分工体系与合作关系,其在对社会关系进行政治规范的过程中致力于实现个体追求的“内在善”和伦理情感,政治正义以追求内含个体德性的伦理价值为目标。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在目标的理论设定上具有内在一致性,均趋向于构建个体“内在善”与社会“公共善”良性互动的正义关系。但两种正义目标在现实运行中却因侧重点不同而容易产生冲突,政治正义倾向于维持整个共同体的利益关系,而历史上的共同体往往为特殊群体的利益所把持,因此,共同体的政治正义不可避免地偏袒特殊群体的正义观,并通过国家制度的强制手段,使这一正义价值原则成为强加于个体的正义信念,与伦理正义目标对自由、平等道德理想的诉求相背离。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的矛盾纠缠在功能上体现为二者具有相反相成的关系。正义价值的领域性分化推动了正义功能的多样化生成,个体生活与公共生活领域的相对分离以及个人正义价值空间的扩展促使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在功能上交错影响,反映出正义困境与其衍生的社会发展困难之间的内在关联。伦理正义关乎个人权利的实现以及私人生活领域权利—义务关系的正义性困境,企求以个体内在的善和美德准则来维系正义“道德命令”的有效性,从而推动现实的伦理正义规范趋近理想的正义价值诉求。与伦理正义将个体权利视为人与共同体生存和发展关系的基础、竭力寻求平等与自由价值内在一致的关切不同,政治正义基于政治权力追问平等与自由价值何者更具优先性的理论难题,依据政治权力安排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分配制度,使维持社会公共生活中的平等交往成为保障个人获取自由权利的先决条件。尽管对个人“权利”和公共“权力”各有偏重是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的显著差别,但二者对“权利”与“权力”的社会定位均来自于“权益”和“正义”的基本范畴。伦理正义的功能是确证个体“权益”存在的正当性,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政治正义则在保障公民“权益”的同时力图实现共同体“权益”的最大化,政治正义是伦理正义理念的具体化,与共同体中的政治生活领域息息相关。因而,作为基本权利—义务范畴的道德规范必定被政治正义选择吸收,但作为实现每个人平等自由的崇高道德理想在政治正义的选取中则可能遭遇来自立法者和制度执行者的主观过滤,即政治正义必须依赖于法律制度等机构的完善及其权力的执行来抬扬自身的正当性地位,在这一过程中有可能与伦理正义的根本要求发生冲突。伦理正义要求社会个体对正义价值的绝对“道德命令”无条件遵守,而政治正义规定在“权益”交换规则的运作体系中塑造了正义价值的相对性,认为个体或群体的非正义性行为会导致社会共同体正义秩序的崩溃。当伦理领域既定的“道德”正义观念与政治共同体中的“权益”发生冲突时,人们便会对共同体“权益”的正义性产生疑虑。人们在共同体中的“权益”意识与个体正义价值之间的矛盾冲突,根源于政治权力的强制性特质及这一强力对正义在个体伦理道德体系中基本地位的动摇。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的矛盾纠缠在具体实现进程中表现为实质正义、形式正义和程序正义之间的相互推进、相互制约。正义价值的实现是由实质正义向形式正义和程序正义转化的过程,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之间的矛盾运动体现在实质正义、形式正义和程序正义的相互关系中。在伦理维度中,实质正义理念是衡量公共生活领域的“外在善”趋向个人“内在善”的标尺,形式正义理念牵涉个人权利—义务关系在公共生活中如何确认的目标问题,而程序正义理念侧重于考量德性规范在共同体中如何得以普遍推行的规则安排问题。在政治维度中,其实质正义理念偏重于考察社会利益关系是否符合特定时代政治共同体的最高原则和执行要求,形式正义理念关注政治权力和社会制度如何贯彻政治共同体的既定原则,程序正义理念则强调法律程序制定与各项制度设计过程的正义性取向。形式正义理念和程序正义理念均以实质正义理念的方式呈现出来,只有通过形式正义理念和程序正义理念的充分展开与实现,实质正义理念的深层内涵才能在真正意义上获得映射和显现。实质正义、形式正义和程序正义构成正义理念推演的内部结构,是正义价值实现过程中紧密相连的三个环节。实质正义、形式正义和程序正义交织融合彰显了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实现过程中的动态矛盾。伦理正义在实现自身“道德命令”普遍性过程中依托于政治力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伦理正义理念关涉的基本主题,个人自由平等的实现伴随社会分工和价值分化的扩大,从而愈加依赖于政治正义;伦理正义在共同体中的属性和内容由政治正义所设的制度或程序来加以限定,国家的政治制度决定了伦理社会的基本结构和秩序。政治共同体以伦理正义的实质规范作为首要价值,始终秉持道德自律的伦理规范形式,政治正义实现的根本途径是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只有经过道德的审查和评判而建立起来的政治目的,才会被所有公民所认同、所坚信、所追求,才是政治生活持久存在和不断发展的动力因素。”政治正义的实现最终要通过伦理正义价值的审视才能达到持续有效性。伦理正义的政治化与政治正义的伦理化的交互过程暴露了正义价值实现过程中理想性与现实性、先验性与经验性之间的矛盾关系,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在实现预设理想价值中各自秉持先验的“绝对命令”,强调自身价值理念拥有存在论上的优先性,缺乏对现实正义价值分化危机的社会历史性剖析,导致正义价值在社会生活中如何实现并发挥作用的问题被消极应对。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的矛盾纠缠是正义观念历史演进的必然结果,正义观念形态的历史演进与正义困境的突显是人类生存方式的客观反映。正义观念作为一种价值理念在不同时代的表征不尽相同,呈现出历时性与共时性交叉变更的时空特征,但正义观念的价值指涉在生产方式与社会结构的历史演变中具有稳定性特质。正义观念最早出现于宗教神学中的“启示”,“启示”不仅规定了正义观念作为个体生存方式的德性规范,而且将正义观念作为群体生活中最主要的美德标准,赋予正义在现实运行中的权威力量。深受公共生活中绝对政治权力约束的人们,被动纳入高度同质性与机械协作性的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中,内蕴现实生活之中的个体正义观念表达则隐而未彰,人们对政治正义强制权力的抵触情绪和抗衡力量也蓄势待发。社会分工的扩大和社会结构的分化打破了伦理正义绝对屈从于政治正义的僵化局势,为人们实现生存方式的转化和对正义美德理想的追求提供了客观条件。公共生活从政治领域占据核心地位的主导模式转向经济、文化、社会等多维领域并重且相对自主发展、彼此制约的模式,个人生活与公共生活相对分离,个人的伦理价值和道德情感获得了不受政治权力强制干涉的独立空间,个人或群体形成了自身独特的、有别于统一性政治原则的正义价值。这种分化的正义价值使得基于伦理正义的个人正义观念与社会公共正义价值形态严格区分,并致使正义的终极价值出现私人化的倾向,增加了塑造社会共同体正义价值共识的难度。02技术进步的自主性:正义困境的双重转化及其致因伴随大工业生产模式的深入发展,机器的广泛发明和使用日趋成为技术创造的标志,技术方式和技术体系的塑造构成了人们在生产生活活动中进步观念的主要尺度,技术进步在与资本逻辑的交融中逐渐产生了自身的目的需要和价值旨趣的自主性维度,推动了人们的生存方式和思想观念发生转变。在技术哲学的理论视野中,“技术中不仅蕴含着关于自然的哲学和一种方法,也因其内在的属性而不容置疑地巩固了进步的观念”。尽管技术是由人的生产生活需要而创造的产物,但人对自然和社会的改造不能无视其客观存在的规律,也不能违背技术发明创造的内在机理。技术进步在发展中形成了自身的自主性力量,具有自我增进的特质和需要,在社会运用中逐渐起到塑造人的目的性和价值选择意向的作用,这种作用表现为人改造自然和社会的意志与能力的增强。技术进步愈益成为人类赖以生存和持续发展的依靠性力量,愈益成为物质生产和经济发展的主要表现形式,其塑造的社会生产基础构成了人们生存观念结构的基本元素。与纯粹理论观点相比,技术进步的自主性作用倾向于实践维度,并在作用于现实实践过程中产生了体现人类一般正义价值的评判准则。而技术进步的自主性所推动的实践维度集中于社会生产领域,使得生产领域中的劳动正义、资本正义和经济正义价值形态突显出来,促使正义困境的场域逐渐从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的矛盾纠缠到劳动正义与资本正义以及劳动正义与经济正义矛盾对立的双重转化。技术进步通过影响人们生产的主体性而直接作用于其正义观念的形成和改变,劳动正义成为人们在生产领域活动中的主要价值诉求,与此相对应的资本逻辑支配的资本正义及其衍生的经济正义价值观念也随之突显出来。“劳动正义是一种全新的正义话语和价值表达,且内在地包含着对劳动效率、劳动公平、劳动和谐和劳动自由的价值诉求。”在“劳动正义”价值的话语表达中,劳动效率是维持人与社会生存发展的基础,劳动和谐是保证不同层次的生产者在交往和成果分配中处于公平关系的关键,劳动自由关涉改造外部世界的活动中人与自然、社会的持存性关系,从人类劳动活动发展的历史规律看,自由价值属于劳动正义的根本性旨趣。而技术进步的自主性促进劳动的效率、和谐和自由价值诉求的序列发生了位移,使技术系统的升级和劳动生产效能的提高成为现实生产活动的首要选择。技术在实现自身进步的同时推动其外在的进步,其中最为根本和关键的成果是形成了技术性劳动生产方式,即技术进步在运用于劳动过程时使自身成为劳动的主导力量。技术性劳动生产方式的确立进一步推动了技术的发展,并以此推动了社会的发展,这一生产方式成为劳动生产的内驱动力。技术进步本身存在于劳动过程中,而劳动构成资本增殖和经济效益增长的基本要素。这意味着技术性劳动在具体生产过程中必然推动与资本发展、经济增长的需要相一致的资本正义、经济正义等价值观念形成并突显出来。“资本正义”即“资本家和工人的交换遵循商品等价交换规律,既是自由的又是平等的,因而是正义的”。“经济正义”则是在资本逻辑主导的全球化进程中对正义性经济生活方式的价值追求。技术进步促使劳动正义与资本正义、经济正义三者之间的矛盾运动形式浮现出来。技术进步中的正义困境集中表现为生产领域的劳动正义和资本正义之间的异质性与分化性冲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扩展与技术进步的推广具有深刻的历史同构性,技术进步过程中体现的自主性往往建立在人们对科学技术知识的掌握和用于改造自然的目的上,技术进步内在的意向性根本体现了植根于理性力量的技术选择,资本理性的强制力量则在技术进步的选择中凌驾于人的主观意志之上,而技术进步本身所凝结的自主性和自我扩展的潜力在生产过程中为资本逻辑的发展加持。生产领域的正义困境正是通过技术进步与资本在功能上的相互依存呈现出来。资本逻辑在形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过程中证实自身增殖的天然合理性,即资本获取的生产增殖得益于其本身的创造价值而非劳动力的生发价值,从而缔造出社会生产的发展成果与人的现实劳动过程无关的资本正义。在劳动正义的价值视野中,劳动者与资产阶级发生关系,目的是通过商品交换满足各自对实用价值的需要,主张劳动者最终所得理应与其劳动过程相符合;在劳动正义的价值图式中,资产阶级与劳动者发生关系,其根本目的在于攫取剩余价值以实现资本的无限增殖。劳动正义与资本正义分别映现了两种不同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现实交换过程中的平等实质沦为以资本正义为主导形式的虚假交换。技术进步的自主性导致两种正义观念处于抽象的对立之中。技术进步愈来愈支配着人们劳动过程的选择,但这种支配的意向具有特殊性,即它仅存在于技术作用的劳动过程中,一旦技术性的劳动过程完成之后,技术支配的意向本身便不复存在,而是寄托在资本所形成的生产结构中,使资本在交换过程中接续支配的意向性,进而造成劳动正义无法实现的弊病及其与资本正义对立关系的固化。劳动正义和资本正义之间的冲突依随技术进步的发展逐步突显为劳动正义与经济正义的冲突。技术进步是资本正义及其扩张之路的有力支撑,它为资本逻辑推行强制统治提供动力基础。在技术进步的推动下,资本逻辑从对生产资源的暴力掠夺转化到对经济生活层面和金融资源的全面掌控,经济生活领域几乎已经成为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主要生产领地。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产生,“借助的已不再是传统的神权和政治、军事等强权,而是作为‘资本逻辑’化身的现实的经济利益和具体的物质力量”,资本逻辑逐渐将资本正义的目的延伸到经济利益领域。资本逻辑宰制下的经济增长成为技术进步的判定标准,经济生产与交换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利润增长,技术进步则是经济生产中的主要手段,只有取得经济效益增长的技术活动才能被视为达到进步的标准。经济系统的单方面发展继而被技术进步推至判断整个社会进步的指标,而技术进步则被推向经济建设和求证经济正义的主战场,塑造着社会生产的经济制度、经济结构和意识形态。人类生产劳动是决定社会结构和生产方式的深层基础,而资本逻辑主导的经济正义价值观念却在技术进步中彻底颠覆了劳动之于社会整体发展的根基地位,必定产生劳动正义与经济正义的矛盾对立。“劳动不仅在范畴上,而且在现实中都成了创造财富一般的手段”,生产劳动最初以占有和获取基本生存资源为目的,劳动正义本质上是符合人自由本性的正义价值,但技术进步中的经济正义致使追逐经济财富成为首要目的,劳动异化成为服务经济利益的手段,社会关系被嵌入经济体系之中,“经济因素对社会生存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排除了其他任何结果”,人们劳动交往关系中的平等互利规则遭到侵蚀,劳动所体现的人自身的生存价值被遮蔽。技术进步的自主性源于特定的话语逻辑对正义理念的表达,而话语逻辑的设计需要通过系统的语言知识予以体现。技术进步自主地设置了正义困境呈现场域的“语言边界”,将伦理与政治两个基本维度的正义困境拦截在劳动正义与资本正义、经济正义问题域的“语言边界”之外,以消除人们对生产领域劳动方式和劳动关系的正义困境进行追问的批判性思维逻辑。语言的产生与工具的发明和使用密不可分,人类社会生活的扩展推进了工具的发明和使用,形成以工具为基本动力的生存模式,而语言系统则是人类用以确立社会生活的功能和意义所创造的独特工具,具备工具意义的语言促进人类属性的完善和人类社会的发展,“随着这种生活方式日益复杂,社会和经济协调的需要也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有效的沟通变得越来越有价值。自然选择会因此而稳步地提高语言能力”。语言的工具属性依靠人的实际活动得以实现,并在人类活动发展中逐步从反映人生存需要和思维观念的工具系统演变为对整个环境起作用的结构性、社会性系统。技术进步改变人的生存方式并推动人类语言系统发生深刻变革,将人类丰富多维的语言系统简化为由实证知识构成的单向度语言体系,使之日益表现为人类社会生产活动的革命性力量。人类生活和社会生产规律的证实及其理论观念的变化特征都需要依赖技术的语言系统来说明,技术进步便设定了与人类社会生产模式直接相关的“语言边界”。技术进步中确立的“语言边界”将与生产相关的技术劳动、资本增殖和经济利益的正义理念纳入其概念的表达系统中,有关伦理与政治领域的正义冲突则被划定为复杂抽象概念的语言表达,进而被排除在技术“语言边界”之外,进而导致将劳动正义与资本正义、经济正义之间的冲突被刻意归咎为现有劳动方式本身的局限。技术进步中正义困境在生产领域的形态依附其设定的“语言边界”的表达方法,这一方法的目的是通过技术生产劳动的语言形式对人的劳动意识产生作用,设立人们认识和理解现实正义困境的“价值边界”,最终划清生产领域正义困境的经验事实性与人的生存正义根本窘境的价值应然性之间的界限。“语言边界”对正义理念的概念式表达和正义困境的呈现形式,促使技术话语创立系统化的知识体系和思维逻辑,话语强制性、知识自足性和方法实证性构成了知识体系和思维逻辑的基本价值要求。技术进步背景下的物质生产和劳动方式被提升到关涉人类生存命运的高度,确立与劳动方式和生产力发展指标相适应的价值标准,规定促进资本增殖和经济价值增长的劳动方式是正义价值的内涵,这恰恰是资本正义和经济正义对劳动范畴的偏狭设定。“资本主义的正义概念,像其他法权概念一样,都是预设了某种通常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实的归纳。”而技术进步的自主性通过科学实证方法强化了事实逻辑,即把生产领域的权利正当性视为正义理念的价值,设立了由技术力量支配的“价值边界”,与生产权利和经济利益相违背的劳动正义价值及劳动方式则被斥为价值的异化形式并备受抨击。技术进步自主地追求生产权益的正当性是基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经济价值的指标,并不构成实现正义价值原初意义的必要条件。正义价值是关于知识与德性真理的合体,合规律性与合价值性是正义价值之于整个社会进步的理论判据,技术进步中的正义理念是建立在实证知识基础上的控制性和计算性思维,目的在于实现对活劳动的对象化操控,其导致对正义困境的审视被错置为生产劳动是否满足资本和经济价值需要这一事实描述与判断。技术进步设定的“价值边界”则混淆了对正义困境形式的事实判断与价值规范,未能深入劳动与社会生产的关系的维度破解劳动正义与资本正义、经济正义之间的抽象对立。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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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百年回望】石中英|中国教育哲学学科百年:回顾与前瞻

石中英,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教授、院长。早在先秦时期,中国思想家们对教育问题的论述就不拘泥于一些具体问题,而是将教育问题纳入天道、人性、伦理和政治的视域下分析讨论。陈元晖先生(1913—1995)就明确提出,儒家的《中庸》就是中国古代一部有代表性的教育哲学著作,其开篇的三句话“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将对教育本质的认识置于“天命”“人性”和“修道”的视域下加以考察,是典型的对教育本质的哲学思考,具有浓郁的教育哲学意味。中国古代的思想家有关教育的丰富论述,也大都包含哲学基础部分,如对天人关系、人我关系、心物关系、义利关系、知行关系等的论述,为各自的教育论述提供哲学前提或假设,形成各自的教育思想体系。但是,在20世纪前,中国思想家们的教育哲学研究与对世界、国家、政治、伦理、人生等问题的研究浑然一体,没有成为独立的学科领域。中国的教育哲学作为独立学科出现在20世纪20年代,一百年来中国教育哲学学科与中国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经历了一个由无到有、曲折反复、不断发展的历程,在教育哲学教学与研究、国际交流与合作、社会服务等领域取得了多方面成就。总结百年来中国教育哲学发展的主要历程和基本经验,对未来中国教育哲学事业的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一、1949年前中国教育哲学学科的诞生和发展从时间上看,“教育哲学”的输入比“教育学”晚二十年左右,大约在20世纪20年代末期。早在19世纪末,因应西学东渐和发展新式教育的大势,中国就有一些零星教育学译著诞生,这是中国学科化教育学的肇始。到了20世纪初,以“教育学”命名的著作和译著已经不少,这推动了中国现代教育学的滥觞。王国维在这一时间段发表了一些有关康德、尼采、叔本华教育思想研究的文章,并著文《述近世教育思想与哲学之关系》,可谓是中国最早的教育哲学研究成果。1917年,朱元善在《教育杂志》9卷4期上发表《台威氏之教育哲学》一文,对杜威教育哲学思想进行介绍,这大概是最早以“教育哲学”专名出现的论文。1919年4月30日,美国著名哲学家、教育哲学家杜威来华讲学,在中国停留两年多期间,多次应邀以“教育哲学”为题发表学术演讲,并于1921年在北京师范大学(当时称北平高等师范学校)给成立不久的教育研究科同学讲授两个学期的教育哲学课。他认真负责的教学态度获得同学们好评,他的教学讲义被听课同学详细记录并编撰出版。同一时期,其他一些西方学者的教育哲学作品也被翻译成中文,如B.H.波特的《教育哲学大意》(Fundamentals
2021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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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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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艺术】胡智锋、陈寅|融合背景下传媒艺术生态格局之变

胡智锋教授胡智锋,北京电影学院教授;陈寅,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博士生。“传媒艺术指自摄影术诞生以来,借助工业革命之后的科技进步、大众传媒发展和现代社会环境变化,在艺术创作、传播与接受中具有鲜明的科技性、媒介性和大众参与性的艺术形式与品类”,主要包括摄影艺术、电影艺术、广播电视艺术、新媒体艺术等艺术形式,同时也包括一些经现代传媒改造了的传统艺术形式。进入融合时代,传媒艺术又进一步生成传统传媒艺术和新兴传媒艺术两大族群。其中,传统传媒艺术以影院电影、传统广播艺术、传统电视艺术和传统视频艺术等艺术品类为代表,新兴传媒艺术则以网络电影(包含微电影、网络大电影)、网络综艺、网络剧、网络视频艺术及其他一些融合状态的新媒体艺术品类为代表。作为一个新兴而庞大的艺术族群,“传媒艺术深刻地影响了人类艺术的格局和走向,成为当前人类最重要的审美对象和审美经验来源”。传统传媒艺术和新兴传媒艺术在融合时代的创新发展进一步打破了传媒艺术原有生态格局,形成了两种形态的传媒艺术彼此交融、相互提升的全新艺术景观与发展状态。一融合:传媒艺术生态格局变化的重要背景“融合”是当今传媒艺术发展的重要特征,也是探讨传媒艺术生态格局变化的重要背景。从显性层面观察,当今传媒艺术生态格局所体现的“融合”特征主要体现在技术融合、媒介融合和平台融合三个层面。1.技术融合技术融合主要体现在传媒艺术的制作技术、传播技术的融合上。以影视、视频为主要代表的传统传媒艺术的制作技术呈现“线性”特征,即影视和视频的策划、编创、拍摄、制作等流程都是“线性”的,影视、视频的传播也是“线性”传播模式。“线性”传播模式的特征有二:一是“线性”传播是一个无间断的流动式的传播过程。雷蒙·威廉斯认为电视是一个持续不断的“流程”。传统电视一旦关机便接收不到节目,除非电视台重播,否则无法再次观看该节目;二是“线性”传播的互动反馈不强。尽管有收视率调查等可参考的反馈数据,但依然不能充分把握和满足观众的内在需求,无法充分体现观众的话语权。进入互联网时代,传统制作、传播技术已经无法体现自身的传播优势,也无法适应和满足受众对个性化、智能化的全新诉求。新兴传媒艺术的制作技术、传播技术呈现“非线性”特征。以数字化电脑合成技术为主要制作手段,新兴传媒艺术从信息采集开始,所有环节,包括传输、编辑、制作、传播等都在PC软件系统和信息系统中融合处理,由一个平台合成。传媒艺术的制作、传播由原来的“分体化”状态转变为“一体化”方式,真正实现了声音和图像等元素的再造、实体和虚拟的杂糅。在新兴传媒艺术中,时间和空间被重新建构,打破了传统的“线性”传播模式,如网络广播电视可以由观众自由点播,节目的互动反馈机制也更为灵活有效。互联网时代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带来了移动通信(4G/5G)、人工智能(AI)、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超高清视频(4K/8K)等全新的技术形式以及众多的新媒体应用,深刻地改变着传媒艺术的呈现形式,并引发传媒艺术领域的全方位变革。以新组建的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为例,近两年来,其着力展开“5G+4K/8K+AI”的战略布局,以高新科技为依托,不断推进技术和艺术、技术和媒介的深度融合,率先推出全国首个上星的4K超高清频道,并在电视节目中融入人工智能、AR/VR等技术,以此提升舞台效果和视觉效果。如在2020年的央视春节晚会中,首创“4K伴随高清制作模式”和“虚拟网络互动制作模式”。一方面,在直播拍摄中便能形成超高清和高清视频信号同步输出,以智能联动带动实时制作,进一步提升了制播效率和视觉效果;另一方面,在节目制播过程中实现了VR视频的全环节介入和一体化呈现,使节目的特效与内容无缝对接,从制作技术层面实现了晚会节目的全要素智能化制播。2.媒介融合传统传媒艺术领域中,无论是广播、电影还是电视,都有独立的传播介质和媒介系统,广播以声音媒介为特色,电影和电视则形成了以影像媒介为主的视听媒介系统。而在融合时代背景下,传媒艺术的传播介质和媒介系统呈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特征,形成了“媒介融合”的全新状态和格局。在融合背景下,无论是传统传媒艺术还是新兴传媒艺术,都不再只有单一纯粹的媒介形态,而是有文字、声音、图像、影像、网络等众多媒介形态,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形成多种媒介交融的全新媒介形态。媒介形态的交融不但没有遮蔽传统传媒艺术的特色,反而为传媒艺术的创新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比如,传统广播与网络媒介的融合使得声音媒介的独特魅力在互联网时代重新释放出来,同时也获得了更广泛的听众;传统电视艺术也在不断丰富拓展自身的融媒表现形态,打造电视与网络相融合的短视频节目、新媒体直播节目和融媒体产品等。“媒介融合”突破传统传媒艺术的独立介质状态,打通独立单一的文字、声音、图像等媒介要素,形成彼此具有强关联性的全新媒介系统。作为融合时代传媒艺术创新发展的理念和路径,“媒介融合”并未将传统传媒艺术视为陈旧落后的艺术形态,而是将传统传媒艺术和新兴传媒艺术各自的优势充分释放、有效结合,打通媒介之间的边界甚至壁垒,进而形成全新的媒介形态与艺术形态。3.平台融合传统传媒艺术拥有各自独立的传播终端和组织平台。比如,广播的终端是收音机,组织平台是广播电台;电影的终端是影院屏幕,组织平台是电影制片厂或电影公司;电视的终端是电视机,组织平台是电视台。在融合时代,传统传媒艺术的终端平台彼此分隔、壁垒森严的格局被打破,呈现多元化的全新格局。从接受终端来看,电视节目或电影可以由多个终端共享,在传统电视端、网络端、移动互联网端等终端同时播放,形成“多屏共振”的平台融合新局面。从组织平台来看,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的组建为标志,全国大部分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在合并后,大力推进新媒体平台的建设,促进多媒体融合形态的创新发展,实现了优势资源共享。与此同时,县级融媒体中心的建设方兴未艾。长久以来,县级行政区划的媒体建设冗杂重复,不仅没能很好地发挥其平台功能,还产生了资源浪费等诸多弊端。融媒体中心的建设则将原来彼此独立的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组织平台融合,并重点发挥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兴媒体平台的作用,让地方媒体的信息能够有效传输给基层百姓。平台的有效融合有助于拓展传媒艺术的传播范围,增强传媒艺术的传播力度,特别是“多屏共振”的全新格局使传媒艺术的优质内容得到更好的释放,真正实现了“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无所不及、无人不用”。二新格局:传统传媒艺术和新兴传媒艺术的融合发展在新环境下,传媒艺术呈现传统传媒艺术和新兴传媒艺术、线上和线下相融合的全新生态格局。从电影、电视和视频艺术的发展路径观察,传统形态和新兴形态在并存发展的基础上,实现了技术、媒介和平台等方面的相互融合,并呈现出融合发展后的全新态势。1.电影艺术的融合发展在高新科技和互联网的介入下,电影艺术在融合发展中呈现全新景观,先后诞生电视电影、微电影和网络大电影等新兴电影艺术形式,其制作、放映和宣推等方面都产生了较大的变化,迎来了融合发展的新机遇。(1)技术融合下的电影艺术发展在融合背景下,高新技术不断介入电影制作领域。影院电影的前期拍摄和后期剪辑等环节均实现了向数字化的全面转型,使影院电影从胶片时代走入了数字化时代,完成了制作技术上的一次华丽转身。此外,特效技术水平、工业化生产标准的不断提升成为影院电影品质的重要保障,4K超高清技术、5G技术等全新技术形式也引发影院电影的创新探索。比如,2019年《此时此刻——共庆新中国70华诞》在全国70家影院同步播出,这是中国首次将4K超高清信号引入院线;国家大剧院原创民族舞剧《天路》的演出也实现了全球首次“4K+5G”影院直播。高新技术还广泛应用于电影放映领域,促使电影传播技术不断创新升级。比如,4K修复技术使众多经典老电影焕发了全新的风采,带给观众全新的视觉体验;激光数字电影放映技术、高技术格式放映技术、巨幕系统技术等电影技术的高速发展为影院电影的发展提供助力。(2)媒介融合下的电影艺术发展电影和之后产生的电视、网络等媒介形态相融合,不仅使传统的影院电影在不涉及版权问题的情况下呈现在电视屏幕和网络平台上,使观众可以随时随地观赏自己喜爱的电影作品,而且还诞生了电视电影、微电影、网络大电影等全新的电影艺术形式,这些新的艺术形式是传统影院电影和电视媒介、网络媒介、移动社交媒介等相融合的产物。电视电影、微电影、网络大电影等全新电影艺术形式在不同时期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力,并以其独特的制作传播特征、艺术审美特色成为电影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电视电影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伴随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的发展而形成,是电影和电视媒介深度融合的产物。也就是说,电影不只是通过电视媒介播放,它们之间的媒介元素在交流碰撞后产生了积极的“化学反应”,生成了独特的艺术成果。同样,进入21世纪以来,先后诞生的微电影和网络大电影也丰富了传统电影的融媒表现形态,成为极具发展潜力的艺术品类,满足了受众的多元化需求。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院线电影遭遇冲击,而网络和电影的融合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受众的观影需求。比如,院线电影《囧妈》在网上免费播出,网络大电影的票房收入有所突破。但从总体上看,新兴的电影形态均未对传统影院电影形成根本性的挑战和冲击。这也进一步说明融合背景下传统影院电影和新兴网络电影是相互提升、共同发展的。从目前状态来看,网络电影虽处于发展初期,但作为一股极具潜力的力量不容忽视。新兴网络电影和影院电影各具优势,都是不可替代的电影艺术形态。(3)平台融合下的电影艺术发展传统影院电影是在电影院播放并由电影制片厂拍摄出品的艺术形态。但进入融合时代,电影的组织平台发生了变化,形成了国营电影制片公司、民营电影制片公司和互联网电影公司“三足鼎立”的基本生产格局。以乐视影业、阿里影业、腾讯影业、豆瓣影业、小米影业、爱奇艺影业等为代表的互联网电影公司成为中国电影产业的重要力量。电影的放映格局也发生了显著变化,突出表现在众多个性化、人性化的观影服务在技术创新中不断拓展与优化。比如,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的出现及其逐步规范化,“24小时影院”“移动电影院”等观影服务的陆续推出等。电影的宣发渠道逐渐向互联网社交平台迁移,短视频平台、新媒体直播平台(如“直播带货”等)、票务平台和微信公众平台(如影评和评分等)等都呈现深度融合的状态,为电影拓展了宣发渠道和消费市场。2.电视艺术的融合发展传统电视是典型的线性传播,在新环境下已不具备传播优势,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传统电视端的受众大量流失。而传统电视在与互联网的交融中,逐渐呈现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视频化等全新特征,获得了发展的契机。与此同时,网络综艺、网络剧等新兴艺术品类在融合中产生、发展、成熟。(1)技术融合下的电视艺术发展从技术角度看,人工智能技术不断满足观众的个性化、智能化、互动化收视诉求。以8K超高清技术为代表的显示技术的大幅改善和逐步普及,将会带动观众重回电视大屏端,以优质的视觉效果增强观众的收视体验,重构电视审美特质和电视生态格局。AR、VR技术不仅在电视屏幕上实现了实体与虚拟的结合,而且极大提升了电视的影像表现力和艺术魅力。比如,在近几年的央视春晚中,每年都会有技术和艺术深度融合的创意类节目亮相,呈现沉浸式视听效果和奇观化美学风格。(2)媒介融合下的电视艺术发展从媒介角度看,“台网融合”“大小屏协同联动”成为当下传统电视获得全新发展契机的重要战略选择,传统电视的内容不仅能在网络媒介上得到全面呈现,而且还产生了诸多全新样态,得到了更好的传播。在电视节目的基础上推出融媒体产品成为电视融合创新的常态化举措,集合文字、图像、影像、网络等多元媒介形成全新的融合形态电视节目,为传统电视获得新媒介环境下的广泛关注发挥了独特而有效的作用。比如,总台央视在疫情期间推出24小时不间断播出的融媒体直播节目,并在“央视频”“央视新闻客户端”以及“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同步播出,打破了传统电视直播的样态和方式;央视春晚在自身IP基础上推出衍生性融媒体节目《春晚进行时》《@春晚》等,有效规避了传统电视交互性不强的弊端,拓展了春晚的内容呈现和传播形式;文化类电视节目《经典咏流传》则在结合电视媒介呈现内容的基础上,推出包括H5、微信公众号文章、短视频、音频等在内的融媒体产品序列,使节目中的每一首诗歌都能在新媒体平台实现多点到达,产生裂变式、跨屏式传播效应。传统电视在与网络媒介深度融合的过程中也诞生了全新的艺术品类,比如网络综艺和网络剧等。网络综艺和网络剧,一方面脱胎于电视综艺和电视剧,与电视有着较深的历史渊源,另一方面又凭借网络媒介的思维和特性,逐渐形成特有的规律与特色、价值与功能、风格与趣味,有着独特的优势和巨大的发展潜力。近些年来,网络综艺涌现出《乐队的夏天》《中国有嘻哈》《幸福三重奏》《忘不了餐厅》《这!就是灌篮》《令人心动的offer》《一本好书》《见字如面》等众多高质量节目,网络剧也产生了《大军师司马懿之军师联盟》《长安十二时辰》《陈情令》《庆余年》《白夜追凶》《最好的我们》等优秀作品,以优质多样的内容满足了观众多元化的观赏诉求。(3)平台融合下的电视艺术发展从平台角度看,传统电视节目是由电视台制作播出的,但随着观众对电视节目数量和质量需求的增加,电视内容生产的平台不断拓展,社会传媒制作机构、互联网公司、新媒体平台等纷纷加入电视节目制作的行列。电视制作平台的深入合作和深度融合促进了电视节目品质的提升,极大地激发了电视行业创新创造的活力。2019年年底,首个国家级5G新媒体平台“央视频”正式上线。“央视频”的推出标志着传统电视行业正向着互联网平台迈进,展开供给侧结构性调整和改革。新的平台突破传统电视以频道为聚合、以栏目节目为结构的平台形式,在充分体现传统电视在直播技术、视听效果、内容资源等方面优势的基础上,形成以社交账号为聚合、以视频类别为结构的全新平台形式。3.视频艺术的融合发展传统视频主要包括家庭影像、组织机构影像(宣传片)等,其存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满足的是特定范围和特定群体的需求,主要以线下的内容呈现为主,属于社会化而非媒体化的视频形式。而传统视频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则产生了以网络视频(含短视频)、互动视频等为代表的新兴视频形态。(1)技术融合下的视频艺术发展从技术角度看,视频技术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普及,为社会化视频的专业化、媒体化奠定了重要基础。以往需要通过高端数码摄像设备和视频拍摄剪辑技术才能创作视频的情况已经发生根本性变化,现在依靠个人智能手机等设备便能进行拍摄和传播,成功降低了大众创作艺术、欣赏艺术、分享艺术的门槛,为圆梦“人人都是艺术家”创造了技术条件。(2)媒介融合下的视频艺术发展从媒介角度看,传统视频主要通过群体传播媒介和组织传播媒介进行传播,只有一部分优质或特殊的视频可以在电视、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播放,大部分视频散落于民间,发挥着特定的媒介作用。进入融合时代,这些社会化视频经互联网媒介渠道成为网络视频等新兴视频形态,由社会化视频升级为媒体化视频,甚至可能变身“网红”视频。网络视频(含短视频)的出现生成了全新的影像艺术效果,产生更为广泛的社会影响力,为个人和社会机构提供了全新的发展机会。伴随创作门槛的不断降低和交互感的不断提升,互动视频也成为视频创新的一大亮点。近年来,爱奇艺、腾讯视频、哔哩哔哩等网络视频平台开始探索互动视频,使互动视频成为视频融合发展一个最具潜力的领域。(3)平台融合下的视频艺术发展从平台角度看,网络视频平台(含短视频平台)、直播平台发展方兴未艾,已经成为极具影响力和传播力的新兴视频平台。从个人到组织机构,乃至媒体机构纷纷入驻以短视频平台为代表的新兴视频平台,以此拓展自身的传播范围和社会影响。在平台的聚合下,网络视频形成了类别化的传播形态,涉及资讯、文娱、生活等领域,展现出包罗万象的全新视频景观。以短视频平台为代表的新兴视频平台成为文化艺术类视频内容重要的展示和传播平台。据抖音数据报告,2019年音乐、美术、舞蹈、书法、戏曲、影视等艺术类别的短视频数量破亿,艺术类视频播放量超5431亿次,被点赞169亿次。同时,中华文化的国际传播力也透过新兴视频平台得到显著提升。抖音、快手等纷纷推出海外版,拓展海外市场的实践取得了积极效果。短视频艺术作品以其生动鲜活、个性突出等特色突破文化交流障碍,形成了中华文化和中国故事的有效传播。比如,李子柒的美食文化短视频,以新兴视频的形式有效释放了中国文化的独特魅力,在海外获得极大关注。截至2019年12月,李子柒在YouTube上的粉丝数近800万,100多个短视频的播放量大都在500万以上;2020年,经典歌曲《一剪梅》通过网友个人的短视频在海外社交平台引起模仿传播的热潮。从艺术审美的视角来审视网络视频(含短视频)等新兴视频形态,虽然它们并不都具有艺术价值和审美价值,但其中很多内容的创意、构思、叙事、呈现等都已达到准艺术状态,甚至有些足以和传统视频相媲美。同时,新兴视频形态以其独特的传播优势更为有效地促进了中国文化艺术的广泛推广,成为文化艺术样态在当代的最佳传播载体和传播方式之一。三辩证看待传媒艺术生态格局之变及其未来发展1.看待传统传媒艺术和新兴传媒艺术的两种片面倾向面对传媒艺术生态发展的全新景观和格局,人们看待传统传媒艺术和新兴传媒艺术的态度和观念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分歧,形成了持有不同观点的“传统派”和“现代派”。“传统派”认为传统传媒艺术是主流,占主导地位,盲目否定现代的新兴传媒艺术,认为新兴传媒艺术的内容品质和艺术水准不高,甚至认为其不具备艺术审美价值;认为网络大电影粗制滥造、天马行空,网络视频比较浅薄低俗,网络剧不如电视剧内容扎实,网络综艺也没有电视综艺内涵丰富,新兴传媒艺术领域迎合市场和追求流量的商业化倾向较为明显,遮蔽了新兴传媒艺术的艺术属性和审美属性。“现代派”从全新的角度出发观察传媒艺术,但又盲目认为传统传媒艺术都已经过气,比如,“电视将死”的论调便曾甚嚣尘上。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给影视行业造成较大冲击,影院无法正常营业,影视剧拍摄无法正常进行,一定数量的影视企业因无法维持生存而注销关闭,而新兴传媒艺术在互联网中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在疫情期间更是发挥了独特的传播作用。于是,“现代派”便对以影视为代表的传统传媒艺术的发展前景愈加悲观,认为只有新兴传媒艺术才能代表传媒艺术的未来发展趋势。传统传媒艺术确实一度陷入创新发展的困境,其制作理念、方式、手法等较为陈旧,传播的介质、渠道和方法等也较为单一。疫情期间更是暴露了传统传媒艺术的短板与不足。有媒体甚至以“严冬未过,春寒又至”来形容疫情下的影视行业。与此同时,新环境在给传统传媒艺术带来挑战的同时,也带来了融合发展的机遇。以融合发展理念为驱动力,传统传媒艺术在借助互联网及新兴传媒艺术优长的基础上,不断推进技术融合、媒介融合和平台融合,在与新兴传媒艺术的融合发展中将会获得更大的创新发展空间。融合发展是当今传媒艺术发展不可逆转的潮流和趋势,面对传媒艺术在融合时代的全新生态格局,“传统派”和“现代派”的观点都不够全面,甚至有失偏颇,不利于辩证看待传媒艺术的融合发展。2.辩证看待传媒艺术生态格局的变化传统传媒艺术内容制作生产经验相对成熟、体系相对完备,但其理念和方式较为保守、陈旧,难以满足社会和受众的新需求,在疫情期间甚至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目前传统传媒艺术正在不断创新发展以适应融合的新格局,如8K超高清技术促使电视内涵和外延进行内外双向构建。电视在新的终端和技术下释放出独特魅力,影院电影在聚合式观赏和生活文化的消费方式上仍具有独特作用,家庭和机构的传统视频作品作为内部群体化的分享,虽没有完全社交化、网络化,但其内容样态和传播方式仍别具一格,呈现了自己的特色。所以,即使新兴传媒艺术发展势态良好,传统传媒艺术也不可能完全被取代。新兴传媒艺术代表着融合时代传媒艺术发展的前沿,展现了技术、媒介、平台融合的形态与成果,但其内容和艺术品质参差不齐,发展基础相对薄弱,内涵品质相对浅薄,存在一些制作低劣、叙事功底不扎实等发展不够成熟的表现,与传统传媒艺术在艺术和审美层面还存在一定差距。但是需要看到新兴传媒艺术的现有问题是新生力量必然经历的阶段性问题,需要肯定新兴传媒艺术在成长中的进步和成果。总之,传统传媒艺术和新兴传媒艺术各有优长和问题。在融合背景下,传统传媒艺术和新兴传媒艺术的创新发展相辅相成、彼此促进。比如,从影院电影和网络电影的关系来看,一方面,影院电影是无法替代的。影院消费和互联网视听消费并不是彼此对立的关系,“电影工业的投入决定了必须线下和线上多渠道发行以支撑产业可持续发展”,单纯依靠互联网发行难以收回成本;另一方面,网络电影已成为“中国电影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与院线电影同等重要,是电影行业的另一个发展方向,而不再是院线电影的补充”,未来网络电影的高速发展将给电影产业带来巨大增量。传统传媒艺术和新兴传媒艺术不是简单的“谁消灭谁、谁替代谁”,二者在融合中不断深化、相互提升,面对融合背景下传媒艺术的发展变化,需要辩证看待二者关系,以免由于观念偏颇阻碍传媒艺术的融合创新发展。传统传媒艺术和新兴传媒艺术只有在融合中扬长避短,才能实现创新发展,生成全新的传媒艺术景观,使传媒艺术族群释放更大的艺术活力。本文原载于《社会科学战线》2021年第4期责编|刘扬网编|陈家威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