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首互未来”微课堂丨“三八节”,给爱“晒娃”的宝妈们提个醒

点击上方北京互联网法院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2021年5月,北京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全国首个互联网少年法庭,集中审理涉未成年人互联网案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陆续施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全方位法律保护,北京互联网法院特推出“首互未来”微课堂,结合社会生活热点话题,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为“未来”保驾护航。




随着社交网络的

不断发展

越来越多的宝妈们

喜欢在朋友圈等

社交应用软件中

“晒娃”

展示孩子的

日常生活、学业、爱好等

不少甚至“火出了圈”


但是

“晒娃”的同时

您是否注意过

未成年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北京互联网法院

综合审判三庭(少年法庭)

法官助理张亚光

给各位宝妈们提个醒

戳下方视频观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法院解读

调查显示,近年来因网络上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泄露或不当使用引发的违法犯罪不断增多,如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欺凌,甚至网络性侵、儿童拐卖事件等。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属于敏感信息。此项规定充分体现了国家与社会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尚处于成长阶段,辨识能力与认知能力尚未成熟,本身对自身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较为薄弱,更依赖监护人的监护。

法院提示


北京互联网法院在此提醒广大宝妈,在家庭教育及生活中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教育孩子在使用互联网时,不要向陌生人透露或在网站中随意填写自己的姓名、地址等信息,培养未成年人对个人信息的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在朋友圈等社交平台晒娃时,要注意隐藏孩子的就读学校、兴趣爱好、位置、家庭住址等信息,并且要严格控制信息传播范围,避免不法分子不当获取并利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供稿:张亚光

视频制作:李博

编辑:任惠颖、刘宛月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北京互联网法院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