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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鑫宇案:一张照片就能解决,何必一会儿树林一会儿仓库?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3-04-30

真是再怎么估计也没有变化快,历经了几千人几轮大搜索都没有找到的胡鑫宇,突然就出现了。警方昨天通报,“在河口镇金鸡山区域树林中发现一具缢吊尸体,随后确定死者系失踪逾百日的致远中学学生胡鑫宇。”等待了106天,一时间惹来举国关注和热议,不少网友千方百计的跑到事发的山上,直播给网友们介绍实地情况。

网友们也纷纷疑惑,事发山区距离校园不过百米,已经历经了几轮搜索,胡鑫宇家属也出来说,校园后山自家也搜索过几次,为何没有发现呢?一天之后,今天又传出消息,尸体发现地不是在“树林中”,而是在“后山粮库”之内。

于是,今天网友们的关注焦点不再是后山树林,而是转向了粮库的情况。有疑问粮库是否有人管理,为何这么长时间没有发现的;也有疑问为何当初搜索不到粮库查找;也有疑问胡鑫宇如何爬过粮库院墙,又是如何爬上树木的。当然,更多的质疑是,尸体在高温湿热的南方地区挂在树上三个多月,究竟应该表现出何种状态,现在的状态还能提供何等的致死线索等等。

这个案件的举国关注程度,霸占了这两天大大小小的媒体,甚至官媒人民网也加入了质疑的队伍,发文要求“以准确详情化解公共疑惑”;质疑,“发现胡鑫宇遗体的地点,是不是案发第一现场?在胡鑫宇失踪的100多天里,相关部门组织的排查行动为何一直没能发现胡鑫宇遗体?”......

值得注意的是,人民网引用的也是,“1月28日,在河口镇金鸡山区域树林中发现一具缢吊尸体”。可见,他们也不知道真实的地点是“粮库”内啊!最新的报道是,当时家属和学校的几位老师也曾经进入粮库搜索,只是当时没有达到现在的遗体发现地点。

这是一天之前媒体标出的发现胡鑫宇的地方

这是一天之后媒体最新确认的发现胡鑫宇的地方
对比以上两张图片可见,仅是一个遗体的发现地点的信息,差距就这么大。再看看江西省、市、县公安机关联合工作专班发布的《警情通报》:1月29日1月28日12时25分许,铅山县公安局接到群众电话报警称,在河口镇金鸡山区域树林中发现一具缢吊尸体。接报后公安机关迅速派员赶到现场勘查,发现死者衣着与2022年10月14日致远中学学生胡某宇失踪时衣着一致。随即商请检察机关派员监督,邀请家属代表及其委托律师全程见证。

公安机关人员、检察院人员、家属代表及委托律师,都第一时间到达了现场,居然给出了“金鸡山区域树林中发现”这样一个指向错误的地点信息,经过了一番媒体质疑和报道后,才更正为“学校后山储粮仓库”内。这是出于疏忽,还是故意呢?这不是制造疑点吗?

如此举国关注的案件,负责侦办案件的机关,给出的信息,少之又少,而且不准确。胡鑫宇被发现时具体处于什么状态?通报给出的是“缢吊”状态,这是一个具体信息不清、含义模棱两可的名词,有可能是自杀,有可能他杀之后再吊上;通报给出的是死者衣着与失踪时衣着一致,但家属说的是,“胡鑫宇失踪时穿的那件白色卫衣没有了,外套是前后反着穿的,背后拉链拉到顶。”,究竟该信哪个呢?

不管是发现胡鑫宇遗体的地点,还是发现时的状态,既然可以找检察机关人员、家属及律师到场,不过就是一张现场照片的事,为何就是不提供给公众,而是出现了《通报》和家属发声的诸多细节不一致呢?
这个案件,早就不是家属认可的案件了,而是需要让公众诸多质疑释怀的案件。从《警方通报》看,提到了检察机关派员监督、家属代表及其委托律师全程见证、专业机构鉴定、国内权威刑事技术专家现场参与勘验,唯独没有允许媒体到场、现场情况提供给公众的信息。莫不是,案件侦查机关认为,只要以上的人员出具了认可办案经过、办案结果的证明,就可以令关注该案的网友停止疑问和猜测?
举个例子:公开报道显示,此前针对网上流传多条称胡鑫宇录音笔内容被发现的爆料。2022年12月7日,胡鑫宇家属委托的律师之一上官松云曾发文辟谣多项不实信息,其中提到,“截至目前,网上任何有关胡鑫宇录音笔被找到以及录音笔中的声音均系虚假,和本案无关,家属一听就知道不是胡鑫宇的声音(已向家属确认)”。可是,这样的律师辟谣,得到了网友的相信了吗?
胡鑫宇遗体发现至今,网上都没有出现遗体被发现时处于何种状态的照片吧?可是,看看网上信息,已经开始有诸多的博主、法律人士、法医专家撰文、发视频,分析如何尸检、可以查明什么信息以及自我推荐要求参加尸检了。
有位法律网友说得好,这不过是一个简单的学生失踪案,可就是因为某些人老是遮遮掩掩,反而演变成了一个真相不明、无从相信的复杂案件。发现的尸体内脏是否完好、录音笔是否是胡鑫宇本人完整录音,何必要等专业人士、家属律师见证,拍张照片、播段录音,让网友们看看听听,网上那些杂音,不就不攻自破、烟消云散了吗?
如今可倒好,越是给出的确切信息少,越是引来各路神仙公开出具的各种怀疑、破案建议、预测结果......不少法律人甚至站出来出谋划策,自告奋勇、自我推荐的给出代理策略、担任法律顾问,连基本的未见具体证据、不见确切信息,不能出具法律意见的法律常识,都不讲了,简直沦为了那些流量博主。
何以至此?还是那句话,真相来自公开透明,而非遮遮掩掩,信什么“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等等。希望办案机关拿出足够的担当精神,将这个案件以释怀网友质疑的重视程度来公开办案细节,否则的话,可以预见的是,即便是家属认可、代理律师见证,也难以令网友们停止猜忌和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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