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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案吃案、权色钱色交易,中级法院原院长被“双开”,此前曾经这么教导别人...

烟语法明 2022-12-05

11月11日,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陈斯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通报指出,经查,陈斯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
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
生活作风败坏,搞权色、钱色交易
公器私用,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
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经研究批准,决定给予陈斯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夜读分享会”是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斯提出的创新性读书活动,意在引导全院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之基,补足精神之钙,夜读会每周四晚在院图书馆以沙龙形式举行。


2021年3月18日晚7点,惠州市法院第一期“夜读分享会”在院图书馆顺利开展。公开资料显示,陈斯在担任惠州市法院院长期间,参加了大多数的“夜读分享会”,每次都结合司法工作,谈出一些自己的读书感悟,可谓“正直担当”,不过,自从其离职该法院后,再未见该“夜读分享会”的上线。

首期夜读会上,陈斯院长与倾听者们共勉,要做个讲政治的人,讲政治就是对国家,对集体,对父母忠诚;要讲原则,讲方向,懂得什么才是值得恪守的,什么才是值得尊敬的;要懂得吸取经验教训,对真正有价值的东西要毫不犹豫去学习。执其两端守其中,不走极端才是可取的,对于两者之间有冲突之处取一个平衡点来弥补;要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中国共产党从建党初始的十三人到现在的九千万人,靠的就是兼容并蓄、包容、自我克服、自我发展。虽然时代变迁,但有些事物内在的实质并未发生变化,通过学习历史,可以找到问题的答案。


2021年3月25日晚,“品读经典·感悟世界”夜读会第二期上,陈斯院长从一则家事审判的困境案例切入,剖析法官裁判的现实两难,点出领读的主题—公平正义。他带我们重温了著名的“辛普森案”,回顾并解析了“果树侵权案”“鹦鹉案”“气枪案”等热点案件,描述出公平正义的多重面孔,阐释了公平正义的时代内涵。陈斯院长指出法官的良知是司法公正的关键要素,司法技艺和生活智慧都是法官践行公平正义的必要能力,并分享了多本关于正义的经典著作,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亚当·斯密《国富论》《道德情操论》、罗素《权力论》。

2021年4月8日晚,“品读经典•感悟世界”夜读会第四期上,陈斯院长以“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为引,指出时间之宝贵,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成功离不开艰苦奋斗,以自身经历教育青年干警:一要善用时间。懂得分配时间,发挥时间附加值,做有意义之事;二要见贤思齐。结交有识之士,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三要认识成功的本质。成功的人生不等于权、名、利,有意义有价值的充实生活也是一种成功。“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善与时间为友,方能扩宽人生宽度,渡过有意义的人生。


2021年5月13日晚,“品读经典·感悟世界”夜读会上,陈斯院长指出《黄帝内经》不仅仅只是一部养生医书,更是蕴含辩证思维的哲学巨著,里面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有深刻的内涵。“昔在黄帝,生而神灵,弱而能言,幼而徇齐,长而墩敏,成而登天”,陈斯院长通过对经典词句的解读,引导干警要善于从传统经典中去认识世界,掌握天地规律,把握阴阳辩证,实现心神合一。最后,陈斯院长还倡导广大干警要学会正确对待自己的人生,不要有太多的欲望和执念,培养高层次精神追求,多运动修炼健康精神体魄。


2021年9月9日晚,“品读经典·感悟世界”夜读会第二十三期上,陈斯院长分享真正的好法官都能够管理好自己的情绪,法官是社会情绪垃圾的出入口,我们应当学会情绪管理。陈斯院长认为法院是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的地方,法官当从以下三点学会认真倾听当事人:一、境界要高。提升境界,不计较小事;二、视野要高。不要看某个点,应当关注整条线、整个面;三、正面看待事情。学会辨别情绪的正反面,善于把坏事变好事。



2021年10月14日晚,“品读经典·感悟世界”夜读会第二十五期上,陈斯院长分享了他对“恶的距离”的思考,他谈到“一念生一念灭”,每个人都可能存在恶的原始冲动,善与恶之间只在一念之间,并提倡除了刑罚,更要注重道德教化。陈斯院长还引用了王阳明的“我心光明,亦复何求”,提醒大家作为法官要与恶共生,在工作生活中要有底线思维,对“恶”划定红线,不让恶念肆意滋长。



广东省纪委监委2022年8月12日消息: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陈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陈斯,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广东兴宁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惠州市政协党组成员,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2018年4月,陈斯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1985年9月后,在中山大学法学专业学习;1989年6月后,毕业待分配;

1989年8月后,任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1991年4月后,任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6年6月后,任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其间:1999年4月至2000年3月在省高级人民法院挂任代理审判员);2001年1月后,任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审判员;2001年2月后,任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2001年3月至2003年12月参加中山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班学习,获得硕士学位);

2005年5月后,任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2004年9月至2007年7月参加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法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班学习,获得博士学位);2008年8月后,任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2009年8月后,任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处级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9年9月后,任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正处级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2018年10月后,任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2019年1月后,任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注:以上综合来自广东省纪委监委、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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