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媛事件女网红的道歉,这事就结束了?
文|庄志明律师
外卖媛事件,今天看到新消息了:
#摆拍外卖媛网红向骑手道歉# 11月16日,网红“小逗逗”发布道歉信,称其为获取流量冒充骑手虚假摆拍送外卖的擦边视频及照片,给公众带来误解的同时损害了骑手群体形象,向所有骑手诚恳道歉。此类年轻女性身着骑手工服及丝袜送外卖的擦边视频及照片曾被自媒体解读为“新型卖淫模式”,经核实均为谣言。
对此,前知名法律博主、网络大V“风的节奏吹”评论:“这实际属于寻衅滋事,应该拘留、销号。”这说法有没有道理,我来捋一捋。
“小逗逗”是16号道歉的,很巧的是,第二天……
17号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开展“清朗·网络戾气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清朗通知》),《清朗通知》强调:“集中整治7类突出问题”,其中之一是:
“污名化特定群体、煽动地域对立。将个别恶性社会事件、负面人物与性别、职业、地域等特征相关联,对特定群体污名化、打负面标签,发布性别对立、阶层对立、地域歧视言论,进行泛化攻击,激化社会矛盾。”
“清朗·网络戾气整治”专项行动的整治期是一个月,《清朗通知》要求:“专项行动期间要坚持重拳出击,集中关闭一批严重违规、影响恶劣的账号群组,坚决取缔一批戾气聚集、问题突出的功能版块,从严查处一批履责不力、顶风作案的网站平台,形成有力震慑。”
我查到最早澄清外卖媛的信息是11月1日的:
|记者从外卖平台核实到,这类流传网络的“外卖媛”图片均为虚假摆拍,大多是自媒体或网红为蹭流量,购买盗版外卖服进行摆拍,真实的外卖员根本不会这样送餐。|
如果11月1日的新闻提及的自媒体和网红包括“小逗逗”,“小逗逗”怎么过了15天才来道歉的?所以啊,我都怀疑“小逗逗”团队提前嗅到风声了,先道歉,蒙混过关,借机逃脱被整治。
但如果道歉有用,法律不成了和尚的梳子了?
摆拍外卖媛的视频社会影响和危害有多大,我们看一张图:
搜索引擎上轻松输入“外卖媛”仨字,自动跳出如上内容,多少人被摆拍给忽悠、给勾魂了,可见一斑。
如今“小逗逗”已经道歉了,其他自媒体和网红有没有也模仿编造外卖媛噱头忽悠流量的,他们有没有道歉?没道歉的话是不是先直接一刀咔嚓掉?我认为大有必要咔嚓掉。“小逗逗”至少晓得道歉保命,那些连命不要的谣号干脆就成全他们咔嚓掉了。
《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互联网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不得有下列情形:……(七)含有名不副实、夸大其词等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的内容;……”
外卖媛噱头的视频、照片在事实上已经让广多网民上当受骗了,该编造行为名副其实地违反了上述规定,毋庸置疑。
《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互联网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应当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提醒、限期改正、限制账号功能、暂停使用、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及时向网信等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外卖媛事件造成的影响之恶劣,不关闭有关账号,都对不起谣号们声嘶力竭、费尽心血的造谣了。不关闭这些恶劣账号,外卖员不答应,女性外卖员更不会答应。
读法言法语,请点击关注最上方蓝字“法之剑”
庄志明律师(微信号lmz8848)提醒,本文欢迎转发、转载,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