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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涨! 2024: 南京社平工资12850.5元! 3倍封顶/经济补偿免税额也变! | 劳动法行天下

刘秋苏 劳动法行天下
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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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暨本公众号创始人 | 刘秋苏

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审计大学兼职法学教授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京市江北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南京市优秀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律师江苏工会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全国首家劳动法庭特聘专家江苏省社会法学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仲裁法学会第十届代表,中国农工民主党员,新浪十佳法律公众号“劳动法行天下”创始人专著《劳动争议案件35个胜诉策略及实务解析》正热销。(点击打开链接)

果然,又双叒叕涨了!2024年6月26日,江苏省南京市统计局官网(http://tjj.nanjing.gov.cn/)发布了最新数据。

其中2023年度南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54206元/年,也就是2023年度南京市社平工资为12850.5元(154206÷12)。新的数据出炉的同时,意味着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和工伤保险待遇案件中等方面,今后要适用新的数据。

一、什么社平工资?

社平工资即社会平均工资,指某一地区或国家一定时期内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除以这一时期内职工人数后所得的平均工资。因各地区经济情况不同,因此各地区社会平均工资标准不一样,实践中绝大多数是各省辖市每年公布本地区的社平工资数据。具体到各地,以哪个数字作为社平工资,口径不统一,在南京市是以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社平工资。社平工资公布的时间,一般在每年的6月前后,各地会公布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资数据。

南京市从2016年以来的年度社平工资(南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

2016年度:87559元      2017年度:98106元2018年度:106100元    2019年度: 118906元2020年度:130155元    2021年度:141988元2022年度:149214元    2023年度:154206元


2023年南京市工资与收入

发布时间:2024-06-26 16:04  
指标名称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元)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元)
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元)
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元)
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元)
2023年
79858
46552
36789
27811
154206
159659
82311
2022年
76643
43629
34664
25322
149214
155183
80088
2021年
73593
42487
32701
24006
141988
149087
75838
2020年
67553
35854
29621
19421
130155
138005
72477
2019年
64372
35933
27636
19980
118906
124896
66540
2018年
59308
33537
25263
18457
106100
111071
60411
2017年
54538
31385
23133
17155
98106
101503
50614
2016年
49997
29772
21156
15773
87559
90191
48257
2015年
46104
27794
19483
14041
78946
81075
45846
2014年
42568
25855
17661
12818
70507
72818
41746
2013年
39115
24129
16011
12392
64811
66381
39345
2012年
36322
23493
14786
11114
59375
60404
2011年
32200
20763
13108
9956
53753
54713
2010年
28312
18156
11128
8477
45444
48780
2009年
25504
16339
9858
7588
40134
43622
2008年
23123
15133
8951
7033
36092
2007年
20317
13278
8020
6180
31905
2006年
17538
12234
7045
5512
28439
2005年
14998
10704
6225
4376
25215
2004年
11602
8350
5533
3619
22180
2003年
10196
7725
4923
3153
18853
2002年
9157
7323
4579
2590
16220
2001年
8848
7326
4311
2518
14103
注:在岗职工包含在岗职工和劳务派遣。

二、南京市以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社平工资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7)苏01民终5252号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胡晓明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书中认为,南京统计年鉴中,南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计算方式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其他人员工资总额)÷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南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计算方式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在岗职工年平均人数。上述统计口径的差异,本案在所不论。目前,审判实践中,计算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均按照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执行。

据此可以看出,在南京市不论是私营单位还是非私营单位,计算高收入劳动者3倍封顶的依据都来源于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则解除劳动合同的高收入劳动者3倍封顶的月平均工资为38551.5元


三、劳动争议案件中社平工资的两大作用

第一,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主要与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有密切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对于高收入的劳动者来说,在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时候,确定的基数不能超过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因此,南京市解除劳动合同月平均工资的3倍封顶为:154206元/年/12个月* 3 =38551.5元。月平均工资等于或者高于38551.5,则以38551.5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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